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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西·雷特
译者:杨孟华/林姿欣
作品相关
内容简介
你可以仰慕你的丈夫、崇拜你的丈夫,但切记尽可能把所有财产登记到你名下……
洁思美,家庭主妇、不愁吃穿的家事女神。
汉娜,顶客族女强人。
凯西,分身乏术、生活抓狂的职业妇女。
世上女人都曾过动杀死丈夫的念头,有志者、杀必成——这是太太们之间半哈啦、半认真的玩笑话,但,那真的只是玩笑话!
因此,当洁思美·贾汀因谋杀亲夫的嫌疑遭警方拘留时,凯西和汉娜挺身而出,想尽办法证实洁思美的清白,却在过程中,意外扯出了背叛、外遇、谋杀疑云、明争暗斗和养小白脸……等惊人内幕。
她们是否禁得起人生黑暗面的考验?
正文
Part 1
1 风流寡妇
遗失高潮那年,我四十三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或许你会问,高潮怎么可能遗失?高潮又不是一只袜子,你是把它遗失在某个性爱洗衣篮里,等待叠成一双,再构筑多重高潮吗?
这年头,人人丢三落四,有人遗失控制脾气的能力、有人丧失幽默感、有人失去了身材,还有人连脑袋都丢了!
但是,高潮怎么可能遗失?
问题是,我真的怎么找都找不到,它比小飞侠彼得潘的影子更抓不住!
相信我,我比寻找百慕达三角洲的人更努力寻找我的高潮,但,它依然渺无踪影!爱蜜莉·艾哈特(注1)、雪人(注2)、幽灵船玛莉塞莉斯特号(注3)、尼斯湖水怪……甚至是乔治·布希管住他那张嘴的能力,都比我的高潮更容易找到!
当然啦!这真的很让人生气,我是那样干巴巴地翘首盼望,但,目前好像也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我最好的朋友洁思也弄丢了一样蛮严重的东西——她的丈夫。他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医学专家,举世闻名的外科医生、人道主义者、慈善家——伟大的大卫·史督兰医生,而且,他是在有点可疑的情况下失踪的。
其实,就在我写这些字的时候,洁思正因为谋杀亲夫的嫌疑而被警方拘留,这也是这个故事开始的地点——伦敦北区哈洛威女子监狱的探监室。
☆☆
我从来没想到会从洁思美·贾汀的口中听到:「我因为谋杀丈夫被逮捕了!」
我比较可能听到的应该是:「啊!我好爱乔治·克隆尼,我要跟他生个孩子。」或者「如果经痛症候群是胡扯的,我真的是一个坏女人,那该怎么办?」之类言不及义的话,总之,绝对不是跟暴力有关的。
我好不容易能开口时,感觉真像在替电影配音,「你说什么?」
「谋杀……那些白痴警察认为我杀了史督仔,他们甚至不准我保释!」
「谋杀?」我又像在对嘴了,而这段情节也很像专门拍给电视播放的那种B级煽情片。
我坐在女子监狱探监室的直背椅上,一脸愚蠢又震惊的表情,瞪着我最好的朋友。
我一定是叫得太大声,所以女狱警雷达般的眼睛立即扫视过来,幸好她们个个都像酒足饭饱、动也懒得动的掠食动物,只提高警觉,但并无恶意地瞪我一眼。最靠近洁思的那名凶悍女警瘫坐在她的旋转椅上,以粗鲁又冶漠的动作翻着报纸。
恐惧像小小的火焰,开始舔舐我的全身,我压低了声音,可是听起来还是又尖又利。「我的妈啊!洁思,你……你没做什么傻事吧?」
洁思看我的那一眼要有多气愤就有多气愤,好像结婚当天来了一辆馊水车、好死不死在倒车时压死了她的新郎。
「凯珊卓,你认识我这么多年,怎么会不知道我是宇宙无敌霹雳最最缺乏谋杀天分的人?」她快歇斯底里了,所以又引起狱警的注意,旋转椅发出声音,椅上那团肥肉转了过来,对准我们。「你怎么可以这样想?」
「对不起唷!小姐,」我小声回答,其中隐含着责备。「请问以下这些话究竟是谁说过的?『婚姻是包了糖衣的嗜好,玩得太过火,偶尔也会致命!』或者『嘿!我看某人该写遗嘱了。』再说,史督仔每回去马拉威担任人道救援医师的时候,是谁好几次『不小心』地让他带错了预防霍乱的药片?我的天,你甚至开始烹煮全脂的饮食,想让他成为心脏病的高危险群!我是说,洁思……」
「那些话是用来释放压力锅的蒸气,免得它真的爆开来!每个女人都有恨不得她丈夫死掉的时候,但到处嚷嚷,并不表示我有杀夫执照……天哪!我连学习执照都没有!」
狱警发出好大一声不层的声音,「报上可不是这么说的,小妞。」
她抓起一叠翻到快要烂掉的报纸,扔到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桌面上,而后根本不管墙上贴着「禁止吸烟」的告示,点起了一根香烟。
「报纸?你上报啦?」
我一大早接到洁思的召见电话,立刻叫了计程车赶过来,所以在早上八点钟的现在,脸颊上的枕头印子都还在,而脑袋则因为听了她的话而昏头转向。
这是两个月前她丢出一个炸弹之后,我第一次跟她说话。
三个星期之前,大卫·史督兰医生在澳洲南部一个名叫「巨难岬」(谁会想去这种地方度假啊)的「终结者海滩度假村」(多么充满恶兆的地名)失踪的事,我们也都看到洁思在电视上哭得像个泪人儿。
当时,我拼命地想联络她,可是打来打去,都是答录机在接听电话,直到今天早上这慌乱的召唤。她这段时间的失联,简直跟她丈夫的失踪一样,既突兀又让人费解!
她把报纸当辐射污染物那样,推到刻痕处处的桌面角落。根据昨天这份小报的报导,洁思正在协助警方侦办此案,但报上刊登的,却是她啜饮香槟的一张旧照片,标题更是耸动——
寡妇已风流?
「那是两年前的照片。」洁思的叹息声音之大,害我以为她气喘病发作。「其实我和大卫正在修补我们的婚姻,所以才去度假,享受澳洲的阳光、海浪、沙滩和性生活。可是,你也知道,史督仔多么喜欢冒险,他晚上跑去净潜、玩直升机滑水、开快车、随着无国界医疗团队屡次深入世界各地正在打仗的地方……
那天下午,我们去裸体潜水,我觉得很累,自己先上了岸,但是大卫还想到陆岬再过去的地方浮潜。后来天黑了,我出去找他,发现他的衣服和手表依然放在我们原来放东西的地方,然后,我立刻知道事情不对了!」
她拭去一滴眼泪,利用一点时间镇定下来,继续说道:
「我们找来一些船,搜寻了一整夜。大家都对我很好,一直说:『你千万不要放弃希望。』所以我继续抱着很大的希望,但那却使得情况更难受!因为我脑海里不断浮现他像个迷路的小孩般,孤孤单单的,非常伤心。
有好几天,我反复想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假设,例如,他替美国中情局工作,因为必须转入地下当卧底人员,只好不告而别;或者,这是一场保险骗局;甚至,他被一艘潜水艇绑票了!我呆呆地走来走去,整个人都空了。乔许说,事实摆在眼前,他老爸被冲到大海里去了,或者,发生了更可怕的事,但我拒绝相信!我不要相信!」
她打个冷颤,往前瘫靠在桌子上。
我一边等待她回魂,一边打量这个朋友——
两道剑眉的下面是一对大海般深绿的眼睛,长而浓密的睫毛都可以在里面捉迷藏了,丰满的嘴唇、轮廓鲜明的颊骨、一头美丽的金发……
这么一个细致秀丽、只应在波提切利的画中出现的古典美女小嘴一嘟,露出「嘿!我们到黑巷里打一炮怎样」的微笑时,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她是怎么办到的?尤其,当她把下巴微微往外一推时,好像在说:看谁敢阻止我!
「洁思……」听见我的声音,她抬起涣散的眼神,像不认得我那样看了我一眼。「那他们为什么逮捕你?」
她的精神立刻恢复。「记得那个坐过牢的剧作家比利吗?我跟他有那么一小段的那个家伙。唉……他竟然说我付钱给他,叫他当杀手。妈的!你能相信这种事吗?」
「跟罪犯约会就该预料到这种结果,不是吗?这种人只懂得写勒索赎金的字条,不懂得写感谢卡,你到底看上他什么?」
她哀伤地看着我,「噢……凯西,你知道我丈夫多久没跟我做爱了吗?你也很清楚当你在减肥的时候,连一块淡而无味的米糕看起来都好吃得不得了,而比利跟其他男人就是我性生活的米糕!」
「你的男朋友因为伪造文书、诈骗社会福利金被捕,」公然在一旁偷听的女狱警大剌剌地打岔。「他对警方提出交换条件,以说出这些内幕要求减刑,所以,你才被拒绝交保。」
「真是这样吗?洁思。」
「基本上,没错!」她承认。「那男人是个恶魔、奥运级的混蛋兼说谎专家……但,我依然祝福他一切顺利。」
我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这个沉重的打击让我说不出话来。
几十年来,我紧张兮兮地留意着洁思各种荒腔走板的离奇行径,但这一次奂的被吓坏了!
我们是四十几岁的中产阶级妇女,会乖乖地用热蜡去除穿比基尼时会露出来的体毛,也会按时刮除腿毛,我们如果不小心撞了人家的车,都会留一张写有联络方式的字条,夹在对方的雨刷下面。
我们收集的应该是古典音乐的CD,而不是进出监狱的罪犯!
看着洁思的脸,你想到的应该是那种四平八稳的介绍词——我喜欢旅行,认识有趣的新朋友,促进世界和平。而不是贴在马克杯上的通缉犯照片。
「我的天啊!洁思,」我说。「你打算怎么办?」
「假造我自己的死亡,再伪造一个身分去跟鲁宾逊住在树上。不然还能怎样?」她突然气得冒泡。「人家说『女人四十一枝花』,我可不要做什么『杀夫狱中花』!我当然要奋斗到底,而在史督仔出现之前,你是我最好的武器,凯珊卓·欧康诺。」
「什么?我?」跟洁思铿锵有力的英文母音相比,我的口音显得粗糙,好像卡车司机的垃圾。
「你看这个,」她愤慨地指着报纸。「这是人格谋杀,而谁最认识我?你啊!我们从念大学就是换着胸罩穿、一起耍性感的姐妹淘,记得吗?我要你去见我的律师,把一切都告诉她。没错,史督仔背叛我,逼得我发狂;没错,有时我真的很想杀他……但,他也是我唯一一个孩子的父亲,我怎么可能让我的孩子没有父亲?那我成了什么女人?」
一个丈夫不忠却又渴望性爱的心碎女人——我想这么说,但终究紧紧地把嘴闭上。
事实上,望着洁思原本亮丽的金发纠结蓬乱、喀什米尔毛衣的肩膀脱线,我真的很心疼。虽然,最近这一年,她实在不是个好朋友。
监狱里烟味弥漫,衣服穿了太久的味道和塑胶地板冒上来的消毒水味,让人直想作呕。我在这个没有窗户的房间内如坐针毡,觉得像坐在牙科医生的候诊室,或正等着面试一个并不想要的工作。
我探过摇摇欲坠的桌子,握住她的手。「你要我怎么做?小可爱。」
突然,震天价响的电铃吓了我一大跳。
忙着数头皮屑的狱警先是不理它,然后才勉为其难地捻熄手上的烟,撑起灰色巨鲸一般的身躯。
我愤慨地看看表。「我应该还有半小时!」
「欢迎来到美好的监狱世界!」洁思嘲讽地说着,把我的外套递给我。我以为她是要帮我穿上,但她只捏捏我的手臂。
「凯西,我被陷害了,你一定要帮我!我的律师名叫昆丝·乔伊。」她小声且害怕地说,把一团纸塞入我手中。「她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被告不是她……你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把每件事都跟她解释,也就是我怎么会有这些行为的原因。」
如果是以前,我会说:「面对现实、别作梦了!」但我现在只是呆呆地看着我二十五年的老朋友被带回牢房,一边听见她对监狱的女门房说:「你休想在第一次约会就要我脱光衣服(搜身),至少也要先看场电影,再吃一顿高级晚餐!」
☆☆
我头昏脑胀、步履维艰地回到冬天的天空下,冷冽的一月寒风咬着我的脸,监狱砖墙的影子像网状陷阱,当头罩下。
洁思给我的地址是位在泰晤士河边的内圣殿律师会,那是一栋仿佛狄更斯小说中只有律师在里面生活的石砌建筑,等我找到那间办公室,我杰出的法律头脑已经做出结论——
真他妈的!洁思或许受过厨师训练,但只有龙虾才应该被丢进她此刻身处的滚水之中!
昆丝,乔伊办公室的装潢,以华美而矫揉做作的弓形腿古董家具为主体,反而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我走进去自我介绍的时候,她正抱着一杯滚烫的茶,急着把它吹凉。
「我已经向法院申请再举行一次保释听证会。」她的声音早就因为一天至少抽两包烟而沙哑,此刻更因疲惫而无精打采。「第一位法官先是讨厌洁思太爱耍酷又冷嘲热讽,再来又讨厌我这个女律师,就像一个恶霸抓住了我们的两个奶子,不但不肯放手,还用力捏挤。」
昆丝有一头红发,脸上的雀斑就像繁星那么多,连眼袋上都有!
「检方又没找到尸体,能以谋杀提起公诉吗?」我困惑地问。
「可以,只要有合理的怀疑。警方掌握了太多对她很不利的间接证据——洁思美·贾汀这种优质美女,怎会跟一个被定罪的谋杀犯扯上关系?而他又跑到澳洲去干嘛?她向我保证,你会很客观地把整个故事说给我听。」她的手指在办公桌上不耐烦地敲着。
「我?」
我在一张皱皱的皮椅上坐下来,抬头看向对面墙壁一张爱尔兰赛特猎犬晈着两只死鸭子的画。
这么复杂的故事该怎么说?它由三个女人的友谊构成,洁思是不愁吃穿的家事女神(依我看,任何宣称做家事可以让她们飘飘欲仙的女人,都是吸了太多清洁剂);汉娜是既要掌管自家艺廊,还替好几家创投公司担任艺术顾问的商界女强人;再来就是我这个在孩子与工作之间分身乏术、老是丢三落四的小学老师。
「三是一个麻烦的数字,对吧?昆丝。而三个女人的友谊尤其很难成为等式,这其间掺进了太多的爱、性、小孩、长不大的男人……等等的东西,哎呀!我真不知道该从哪里讲起!」
「说说三个人强悍的一面。」昆丝匆匆说道,一边仍因茶太烫而大皱其眉。
强悍?真要耍悍,我们早就砍掉另外两个人不知多少次,而她得用黄色塑胶警示带围起犯案现场,再找来鉴识小组,从我们的尸体上收集友谊证据。
「洁思、汉娜跟我是大学的同学,之后成为像通心粉少不了起司那样的好朋友,我们分享彼此的秘密、跟丈夫吵架的内容,再针对夫妻为什么吵架而彼此吵架,然后,又因为幸福婚姻的秘密为什么那么秘密而没有人知道,再吵个不停。要不是一年前洁思在家请客时出了大差错,我们大概会这样吵下去,但,那一次之后,我们的世界全都破碎了!」
这时,昆丝看了一下手表,跳了起来。
「我有一份仲裁协议书必须送去法院!」她用那仿佛再抽一包烟就要得肺癌的沙哑声音说。「你把故事写下来,好不好?」
她从到处都是纸张的书桌抓起一本黄色笔记簿,推到我面前。「写好就打电话给我,这样可能容易一点。」
容易?她完全不知道我将要带她坐上去的「情绪云霄飞车」有多么可怕!
我最终还是没说,只是拿起笔记簿。
2 我如何的恨你?让我逐一细数
天下的丈夫都认为自己是神,偏偏老婆都是无神论者。
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得了耳鸣,其实那只是我的朋友都结婚了,结婚钟声吵得人耳朵差点聋掉。
最后,我也结婚了,我丈夫洛伊是个兽医,而我其实不怎么喜欢动物——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我是小学老师,我已经有一教室的动物……抱歉,这是教师办公室可悲的小幽默!
依我看,动物最讨人喜欢的时候,就是躺在烤肉架的网子上。
我尤其不喜欢狗,大家都说狗天性善良,如果真是这样,它没事长那么多锐利的牙齿做什么?所以,如果非要我养宠物不可,我要选择鳄鱼,好把其他的动物通通吃掉!
我其实有够偏执,除了狗之外,举凡一只脚、两只脚,甚至八只脚的,我都没有好感。我每天上床之前都要先检查床单,看看有没有蝎子——在英国?看,我够偏执了吧!
你或许会拍胸脯保证你喜欢动物,但是,你若嫁个兽医,我才拍胸脯保证你立刻不会再喜欢。
相信吗?会有一段时间,我们家里同时有七八只狗、八九只猫,还有一大堆根本不是宠物的老鼠。
我怀孕的时候,洛伊说我快要「下崽」,就是快生小狗的意思。他还不只一次心不在焉地搔着我的耳朵后面说:「乖女孩!」依我看,要不了多久,他就会丢一个网球给我磨牙了。
要我把洛伊想像成动物,他会是既忠心又有趣的拉不拉多犬。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自我陶醉地挂在学校那座大钟的分针上,只因为他想名副其实地套用那句用来跟女孩子搭讪的话——请问你有时间吗?
洛伊热爱户外生活,他的腿有两个七岁男孩合起来那么粗,二头肌像客人专用厕所那么大,身材之壮硕,是那种碰上任何天灾地变都死不了的人。
他是天生的拓荒英雄,可以涉大河、攀雪山、砍倒一座红木森林,他会平地搭起牧场屋舍,顺带把「猪食」都煮好,完全不用我大叫:「谁想去吃麦当劳?」
以我的定义,所谓的「户外」就是从地铁的庞德街出口,走到萨弗瑞百货公司的那一小段路。我是在雪梨长大的,父母在我十六岁时才搬到英国,我对伦敦的地理知识,仅止于怎样到哈洛德百货公司,再从百货公司回家。
我的同学如果要邀我到他们家住乡下的别墅玩,而该别墅位于英国北方的苏格兰,他们要指示方向的时候都必须说:「你先到哈维尼可百货公司,然后右转……」这样我才听得懂。
我之所以跟洛伊结婚,是因为他能让我哈哈大笑。他湛蓝的眼睛和朝着四面八方辐射的金色卷发,使他像只可爱的小狗,而他那随时笑意盎然的脸,更是让人一见就喜欢他。我也好爱他把手肘搁在车窗上,吹着口哨开车的轻松模样。
噢!对了,还有他的爱心!
那时他已有一半的时间在流浪动物收容所帮忙。他的兽医院现在就在我们的住家旁边,但他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