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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金簪半兰阙-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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嫔系模换嵊惺裁刺蟮奈O眨刻煸谡饴胪方灰椎娜硕嗔巳チ耍际荖PC的交易,一般人是不会想到玩家也会在这里交易的。到时候只要派上一些NPC下人去在外部搬运货物就可以了,看上去和往常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是游戏系统的正常运输,那么玩家在游戏里是不能够抢NPC的物品的,这是会受到惩罚的行为。这不同于之前玩家为了得到首饰和装备去打劫富商,码头上搬运物品的是类似于游戏背景的存在,富商NPC机械地运送东西借此来保持系统正常的运转,除非你接到任务或者找到bug,否则私自打乱NPC运作绝对会被系统惩罚。

反之,玩家抢玩家的东西就成为了自然现象。恶意杀戮会红名,但是实力游戏里就是轮回,你不能保证你永远不去杀戮或者被杀戮。接着NPC的名义去进行交易,神不知鬼不觉,刚刚好。

事情都商量完毕了,墨城就准备带着袁四爷先回去了。墨城和袁四爷都是NPC,走在街上一般是不会被注意的。事实上,一个NPC,如果你不接触他的话你是不会知道他的名字的。

墨城固然是墨斩风从外面捡回来的,但是墨城天生长了一张非常耐看的脸,倒不是程蝶衣的那种美,而是偏刚毅的棱角,刚看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有多出众,倒是越看越觉得耐看。

袁世卿人称袁四爷,他原本就是个风流的人物,腐儒风雅、挥金如土,背景大,做着一些稳赚不赔的小生意那是家里给他的路子,骨子了还是一副轻佻的多情人。他只觉得墨城的侧脸看起来分外地顺眼,线条都是明媚的,也觉不出到底是哪儿好,就是顺眼。

“我怎么觉得你长了一张很耐看的脸?”袁世卿忍不住张口问道。

墨城是个人精,世家有钱人的嘴脸看得多了,这袁四爷的意味他哪儿还能不了解。民国的时候大部分人说话也是谨慎礼节的,只有着袁四爷乃是世家大户,出生来都是别人捧着他,骨子里又是个风流的,哪儿有什么规矩。

墨城原本谨守本分地走在袁世卿的后面,他这么明显的视线墨城哪儿能看不到,当下倒也没有起急,只是淡淡回道:“呵,大概是小人长了一张太过普通的脸。”

“哦。”袁世卿听完当真把头转回去了,像是接受了他的回答,过了一会儿又转头回来道,“但是你长得真俊!”

袁世卿是转过头来看他的,一双眼睛竟然是无比清澈的,里面是单纯的赞美,没有任何的猥亵之意,简直清澈得不可思议,墨城也是一惊。

“四爷抬举了。”墨城微微勾了勾唇。袁四爷的眼睛不像是他这个地位的人应有的,对待戏曲他是单纯的热情,对待喜爱的事物他是单纯的赞美,没有世俗的猥琐,也没有太多的功利。墨城笑了一下,原来这位爷是个傻的,怪有意思的。

袁世卿见了墨城的笑容竟然跟着傻笑起来,是少有的赤诚。墨城见过很多上位者的笑容,也未见过此人的爽朗,比之程蝶衣从前的沉迷,这位爷想来也是个疯魔的。听说袁世卿跟其他几个兄弟并不和,只是一味的喜爱山水花鸟,爱戏子名妓,风流之名远播,几乎这北平世人皆知有这么一位挥金如土的袁四爷。






第52章 第四十七章  大才
墨城还在袁四爷后面走着,不紧不慢的,心想这袁四爷倒是个多情的种子,这种人若是不生在达官贵人家里,还要江湖上留的一个风流潇洒的好名声,但若是在富贵之家,怕是不会受重视的,搞不好还要惹人生厌。

从码头到袁四爷的宅子势必要经过关师傅的戏园,也就是程蝶衣唱戏的地方,今儿个按洋人的例子算是周五,程蝶衣是不会来的,这一天要在店铺里结这一周的账本。这是墨氏的规矩,因为周末来的玩家势必会变多,因此在周五结账最为合适,七天一循环,赏罚分明又不那么拖拉,是个好的惯例。

依依呀呀的声音从梨园传出来,是娇柔的唱腔,隐隐还带着一股勾人的味道,唱的也是霸王别姬的戏码。墨城天生生了一双好耳朵,这是摸爬滚打出来的,识声音识的极准,一听便知道是段小楼在里面唱,谁跟他唱的虞姬确实不得而知了。

“嘿,今儿个肯定不是程老板在里面唱!”袁四爷听到这声音突然说道。

墨城感觉前面那人一下子停住了,不满地语气加上摇晃的头,一副的官腔,不由觉得搞笑,只是回道:“你怎知不是程老板在唱。”

“我跟你说,这唱戏讲究的是‘板眼’,看得是感情!”袁四爷一谈起唱戏就手舞足蹈了起来,“这人的声音黏黏糊糊的,一听就知道是男作女声,却又做不好的!程老板的声音清亮,整个人都在戏里面,虞姬就是虞姬,那是有风骨的!哪儿来的这些个腻歪的唱腔!”

“你倒是知道。”墨城无奈地看了那人一眼,那种痴迷的眼神,倒是比当初的程蝶衣还要疯魔那么几分,这人是一辈子都要活在梦里的。他其实是很看得起这种人的,爱就爱恨便是恨,若是爱着梦境就生活在里面,绝不矫情。远比那些表面上腐儒风雅,内里却腐朽的人要好的多。

墨城仔细去听那声音,末了,真觉得有袁四爷说的那么点儿意思,不禁说道:“这人的声音却是比程老板矫揉造作了许多。”

袁世卿一听立刻就拍大腿表示赞同,好像是找到了知己一般,也不在梨园门口站了,一边走一边侃侃而谈,讲的全是戏文,竟没有一刻停歇。墨城起初觉得这人语无伦次,听得多了竟然觉得说的有那么几分道理,看似全是戏文,内里却是和这大千世界极为相像的。

“人活在世几分真假,难道不是和这戏文儿里说的一样么?”袁四爷站定了,言语之间竟然非常潇洒,隐隐有那么几分大豪的气势。墨城原先竟是不知此人的脑子里有那么多墨水,还以为是个只会花钱的草包,想来这位爷怕是对这世俗感到无望,不如肆意而活来得畅快。

袁四爷还没完,在一间酒肆门口站住了以后找街边人借了墨汁,竟就在白色的墙上提笔写了四个大字“人生如梦”,写完以后颇为豪气地对店家说,“给爷把这幅字留下,找最好的匠人给我刻下来,记在,可得是最好的匠人!刻完之后叫人到城北找我袁四爷收钱!”

墨城站在边上不语,他是墨府的管家,也当属下人之列,自是谨守本分的。只是他瞧着那袁四爷三杯酒下肚,写起字来纵横驰骋,豪情奔放,大有苏东坡之风,此事实在是惊诧!心下倒是难得的有了那么几分好感。

恣意而活,自己便是畅快的,别人怎么评论那是别人的生活了,跟他袁四爷无关。

墨城将袁四爷送回了宅院,正要关门时却见那人自己用手挡住了门,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他问道:“你还会再来么?”

“哦?”墨城应声抬头,原本没有弧度的唇向上弯了弯,眉眼上挑,对上那人的眼睛,倒是多了几分戏谑,“小人是个下人,袁四爷若是有用得上的地方,自是会再来的。”

“那我便去找你!”

墨城见袁四爷说的掷地有声的,倒也不好否了他的面子,反正达官贵人的话都是当不得真的,谁会真的为了一个下人找上门来呢?只是面子上依然要点点头道:“那墨某就在这儿墨府恭候四爷大驾。”

墨城关上了门,想起来刚才那人眼巴巴的样子,咧嘴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富贵人家的小少爷总是娇惯的,不是行大的就不必承担家业,这人没有那么多在人中权衡的机灵劲儿,他的心思都用在了花鸟鱼虫上了。他于袁四爷来说就像一个新玩具,一时的新鲜罢了,好歹也是个人物,自己就陪他玩儿会儿就罢了,也没什么。

墨城回到墨府,隐隐从墨斩风的厢房里看见两个人依偎而坐的身影,隐隐有了几分羡慕之情。若是人生能得一人如斯,也就满足了。

纵使觉得有些煞风景,墨城还是敲了墨斩风的门,总要把近日的情况交代了。哪儿知道他刚进门,就听见墨斩风道:“墨城,你可是见过了袁四爷?”

墨城一惊,倒是如实把见到墨若水三人的事情说了一遍,又把自己送袁四爷回家时听戏、题字种种事情都说了。

墨斩风听了一阵,只道:“此人是个大才。”

沉吟了半晌墨城才知道,原来墨斩风就在不久之前收到了系统提示,说是开启了隐藏任务“保护袁四爷”,要求从今天起三个月内都要保护袁四爷的安全。墨斩风正奇怪怎么会有这项任务出现,因为这实在是没理由,他最近没有和袁四爷有任何接触,想来想去觉得只有墨城去见了袁四爷,这才有此一问。

“约定的交易是在什么时候?”墨斩风问道。

“交易是在两个月以后。”

“往后推,推到第三个月。既然袁四爷也是我们的股东之一,我们交易时候他势必会在场,与其让他在交易后被很多玩家知道,还不如把危险降到最低,我们保护他到三个月任务就完成了。”

墨城点点头,表示赞同。袁四爷此人虽然疯魔,但是却是个十足的好人,若是能保得他的平安也是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思路略有些卡啊。。。





第53章 第四十八章 情之所终
几人商定以后,就决定请袁四爷来家中做客三个月,墨府的房子比不上袁世卿自己的宅子来得大,但是放眼京城也不算小了,树大招风,实在没必要弄那么大的宅子不是?墨斩风是现代人,也是游戏的开发商之一,对于游戏里系统物品的应用自然是再熟不过了。因此这宅子里面的新奇的小玩意儿有不少,也足够让袁四爷玩儿上一阵子了。再加上自己开起来的店铺,杂七杂八的,袁四爷爱热闹,便让他去了。

这件事情当然就交给的墨城,三个月很长,墨斩风不可能一直跟着袁四爷,袁四爷生性爱玩儿,而墨斩风需要处理的事情是在太多了。不过守着梨园,让袁四爷每日去听听戏,想来也就没事儿了,袁四爷爱戏如命,有了戏也就有了一切。

商定后没有几日,墨斩风将墨若水三人接回了墨氏大宅,既然交易的时间向后退了,也就没有必要让他们三个在那里守那么久了,只要在交易前几天偷偷地潜回去就好了。毕竟能注意到码头这种地方的玩家实在是太少了。

墨城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和墨斩风商定好对策的隔天晚上,袁世卿自己就找上门来了。

“墨城!我跟你说,城南来了个演皮影戏的班子,快快,现在赶紧去还能赶上晚场。”袁四爷风风火火地跑过来,拿着他那个装样子的扇子实在是有那么一点儿滑稽的。

墨城也就任由他拉着,走出了墨府,留下墨斩风一干人等面面相觑。

墨城看着袁四爷满脸焦急的样子,竟然是觉得有几分有趣的,这位爷倒是爱美人不爱江山,心也太宽了。

他打听过了,其实袁世卿在京城里真的算是个太子爷了,他的父亲是个有大势力的,他衣食无忧是必然的了。

袁世卿少时即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儿,及其聪慧,袁世卿的父亲袁朗将他过继给一直没有身孕的大姨太太,大姨太太十分宠他,才养成了现在这般的性子。袁朗本是有意将他立为“家主”,但是此子实在是不思进取,请了几个先生都被他轻佻的作风气跑了,怒而怪之,却发现他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没有理由怪罪,又确实担不了重任,当下是又爱又恨。

墨城不解的是,袁世卿上有大哥袁青,对他这种天天往外跑的性子及其不满意,再加上袁父袁朗对他失望之后有意将家主的位置传给老大,袁世卿居然还是我行我素,丝毫没有任何悔改之意。仿佛这一切都是别人的生活,跟他无关,他还是这么潇洒风流。

袁世卿是个大才,却不是个担得起重担的,可惜了。

且不说这边墨城整日陪着袁四爷玩耍,那一边墨斩风已经和墨若水三人聚头了,与其让他们无意义地等在边上,不如让他们先回来,几人合计一下,再决定下一步的策略。

现在他们边上有虎视眈眈的屠龙帮,虽说屠龙帮在明他们在暗,在先天优势上是占了上风的,但是事实上,屠龙帮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不小心一点是不明智的。端掉屠龙帮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从外围突破是不现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从中心干掉几个首领。

跳跳虎傲天是因冷红而留,冷红则是因傲视天下傲翔而眷恋,这一层层的关系是微妙的,又是明朗的。其实只要断掉一环就可以了,只是墨斩风觉得太残忍,那是爱,是一种情感,又不是别的,这样去利用,实在是有些过了,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必就此插手的。

其实有一点是非常明了的,爱一个人如果一直得不到回报其实是会疲倦的,傲天不是情圣,他个性很鲜明,又不是傻子或者圣母,是做不出一味奉献的蠢事的。就算是爱,也是有原则的,爱的多了,就累了。

墨斩风作为局外人,是能够洞悉这些关联的,可怜冷红是在局里面的,勾勾缠缠的事情太多了,难免头晕目眩。傲天还愿意为了冷红留在这里是因为还有情,其次是因为冷红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儿。冷红为人正直,说不好听的还有那么一点儿迂腐,为了屠龙帮也算是尽职尽责了,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守护之欣的几句话就把全部身家都交出去抵债,最后堂堂左护法连一个预订好的红宝石都买不起。

不过着些个事情都不是外人能说道的,墨斩风也只能冷眼旁观罢了。自从上次墨斩风和跳跳虎傲天在一起喝过酒以后,两人倒是时常走动,傲天是个人物,又是个聪明的,两人趣味相投,竟是次次都喝得大醉而归。不过墨斩风能抱着自家“美人”安睡,傲天就未免凄凉了一些,几次路过冷红的住所见到最多的人就是傲翔,要不然就是熄灭的灯,难免心灰意冷。冷红会为一个人亮灯,那个人却不是他。

傲天上一次从墨斩风那儿拿了一颗极品变异蓝宝石给冷红,冷红镶在剑上,不仅增加了将近一倍的攻击,还得到了附加技能“寒毒”。寒霜:受此攻击者,中毒效果和冷冻效果叠加,移动速度减半,每三秒掉总血量的2%。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技能了,毕竟能找到带技能的宝石已经实属不易了。主要也是时代背景问题,玩家还都不适应这个模式,找不到好的赚钱方式,头脑自然也就不那么灵光。

变异宝石有价无市,傲天在这件事情上是欠了墨斩风人情的,虽然这些珠宝在墨斩风那里算不上什么,但是放到玩家的圈子里就是宝贝了。墨斩风再有钱,那也是他自己的,他如果就是不想给,那谁也不能强迫他不是?

原本傲天就不是很喜欢这个游戏,他那种性子玩儿也是要玩儿古代江湖那些服务器,之所以留下来就只是因为冷红罢了。拿了好哥们儿的东西去送人,送的是对立面的仇人,再让冷红拿着剑打回来,实在是不道义。墨斩风的势力傲天在冷红面前绝口不提,时间一天天地过,自从守护之欣恨上了墨氏产业让她除臭以后每天都在调查墨氏到底是什么,冷红因为傲翔的拜托而焦头烂额,这一瞬间,傲天发现自己竟然无比淡定。冷红的忙碌,他的焦急,他的努力,这些都是为了别人罢了,当一个人的眼里没有你的时候,你做得再多都是枉费。其实大部分人都是看不清自己的感情的,在失去和得到中周而复始。比如他之于冷红,再比如冷红之于傲翔,其实都是一样的,无非是一个情字,饶是让英雄尽毁。






第54章 第四十九章  两种境况
墨若水最近正在帮段尘准备装备,墨若水是一等一的缝纫师,除去NPC,这在墨斩风的布庄里也是不多见的。做布工的NPC就是手法在熟练,做的年头再长,他们也都是收到系统控制的,有一定的生产数量,不可能随意生产。但是玩家就不一样了,玩家是人,在这种事情上是不会被控制的,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做出衣服来。

另外,墨若水是个好的设计师,NPC只是根据图样去制作罢了,千篇一律的,出售量也能算是特别好。不过现在墨氏是处于垄断的状态,以前原本就存在的NPC卖家的东西价位都是系统规定好的,能真正交流的有思想的NPC是有限的,在这个基础上,墨斩风只需要卖的稍微便宜一点,销售量就会直线上涨。再加上墨斩风的店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新的衣服样式,一年根据四季和节日,出的服饰也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不管是谁,总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样子来穿。

墨氏的最大特点就是卖家是玩家,他们深知玩家想要什么样的东西,新奇古怪、高端大气之类的层出不穷,总有些什么东西是玩家心仪的。

墨若水对材料要求很高,狐皮大衣并不像听上去那么简单。所谓白狐,红狐千年而成白狐,杀之,取腋下皮毛,方才能叫狐裘。当然,游戏里不可能让你去抓什么红狐千年而成的白狐,要不然花儿都谢了你也做不出来,在游戏地图一个特定的地方有白色的狐狸出没,就是等级偏高,一般人不能去罢了。

剑染风华OL里的白狐其实跟红狐的差别并没有这么大,白狐在属性上要比红狐好一些,但并不是那么明显地好。若不是墨若水一心恋着段尘,其实是不会上山去给他抓红狐的,反正如果喜欢白色的话,用染料染一下就好了。

一旦确定要用白狐了,那么其实在成本上也就提升了不少,不过墨若水觉得,在哪儿练级都是练级,根本也不在乎是不是去杀白狐的事儿了,只是可怜墨辰也被妹妹拖上山区杀白狐了。

用背上的粗毛和腋下的细皮做出来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段尘人高马大的,自然要废上不少皮毛了。一只狐狸的腋下只有两块皮毛,墨若水足足杀了一千只白狐,才勉强觉得手中的皮毛有了分量,剩下的其他部位的毛她都按照99一组放在了背包里。一个山上不见得有一千只白狐,墨若水就在山上待了七天,不停地等着山上的白狐刷新。

这期间墨若水还误杀了一只叫做白离的Boss。白离是一只公狐狸,让她遇上的时候已经受了伤了,所以化作本体正在往巢穴中跑,哪儿想到正遇上墨若水在山上收集皮毛,一下子就中了招,被打成重伤。等墨若水反应过来这是一只已经有了自己思想的boss级别的NPC的时候早就为时已晚了,白离已经不成活了。

“我自以为活了上千年,得了人身,也算是道行高超,比起他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只可惜天不遂人愿,终是不能再见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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