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儿子瞒了一岁,顺利上了族谱,谁也没察觉有何不妥。
他一直觉着这件事做得天衣无缝,而且这些年以直言敢谏的面貌示人,欧阳一敬更是注意个人形象,绝口不提此事。谁知这么隐秘的事情,还被对方侦知,锦衣卫的本事,果然让人毛骨悚然啊。
至少欧阳一敬是蔫了,他气势汹汹的到来,却只能垂头丧气的走掉。这种赤裸裸的威胁,对大多数人十分管用,就算欧阳一敬不怕丢了乌纱,却也怕被搞倒搞臭,身败名裂。
‘是人就有弱点,就可能被威胁。’朱五日后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直到他遇见个叫海瑞的家伙,才知道一样米养百样人,你没法把话说那么绝对。当然这是后话。
~~~~~~~~~~~~~~~~~
换俘行动很是顺利,天还没黑,何心隐便带着神色委顿的几位畲老返回了。
经略府里早就做好了迎接准备,沈默亲自迎到门口,朝三人鞠躬致歉道:“是本官考虑不周,让老人家受苦了。”几人受宠若惊道:“要不是大人搭救,我们就要被宰了下酒,救命之恩,已经无以为报,您千万不要再折杀我们了。”
“哈哈,好,不说了。”沈默欢声笑道:“咱们进去吧。”于是先按照当地习俗,让三人在门口跨过火盆,然后请崔太医为他们进行全身检查,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伤病;再然后侍女领着他们去沐浴更衣,并有全身按摩伺候。
等变得干干净净、里外一新的三位畲老出现沈默面前时,已经是一扫晦气、神清气爽了。
“请入席吧。”沈默早为他们摆好了压惊宴,笑容可掬的站在那里。
三人互相看看,按照方才商量好的请沈默坐下,然后用畲族的大礼进行参拜。
来赣南已经几个月了,沈默已经基本了解了畲族的习俗文化,知道这是仅次于跪拜祖宗上苍的礼节,乃表示臣服,永不背叛的意思。
第十一卷 严东过尽绽春蕾 第七四五章 火并(上)
稍后一些时候,赖清规的山寨中,同样举行了一场压惊宴,只是……气氛有些怪异。
一干大小头目,难以置信的望着衣着华丽、白白胖胖、气色好得惊人的李珍,心说这他娘的哪是被俘了?分明是被请去当祖宗供着了。
栾斌却很高兴,小舅子让他给弄丢了,老婆一直跟他耿耿于怀,现在能平安归来,也算了个心事。再说李珍虽然没什么脑子,但胜在跟自己一心一意,身边有这么个死党,自己的地位也更加稳固。
所以他费尽心思,张罗了这顿宴席。在这个物资严重匮乏的时期,满满一桌子的酒肉……槌脯、鱼、珍脍只能算是佐酒小菜,至于主菜尽是什么‘大骨龟背’、‘烂蒸大片’、‘鼎煮羊’、‘八糙鹅鸭’等等,尽显草莽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之粗豪。
对山寨的头目们来说,这么丰盛的菜肴极为稀罕,一个个直咽口水。就连大龙头都醋醋的笑道:“我过生日都没这么丰盛过。”
栾斌赶紧解释道:“这回是赶巧了,正好东西多。”
赖清规也不能表现的太小气,便站起来,笑笑道:“老二平安归来,实在可喜可贺”,说着端起酒碗朝一举道:“来,老二,哥哥代表大家,敬你一个。”
李珍赶紧站起来,跟大龙头碰下酒碗,然后咕都都饮一气,待赖清规坐下后,他擦擦嘴,摇头晃脑道:“这土酒原先喝着还成,怎么现在觉着真难喝呢?一嘴的土腥味。”
“二当家的喝惯了城里的琼浆美酒,口味当然高了。”边上有人怪声怪气道。
李珍却浑然不觉,兀自大点其头道:“是啊,咱在城里时,可把天下的好酒都喝遍了……”
“都喝过啥酒?”也有人真好奇,凑趣问道。
李珍便如数家珍的显摆道:“什么‘五粮液’、‘六客堂’、‘琼华露’、‘错认水’……多了去了。”
这些酒众人别说喝过,就是听都没听到,在座的一边敬他酒,一边问他在城里的奇遇。李珍虽说这酒不好,却也来者不拒,一边痛饮一边大肆吹嘘自己夜夜笙歌,睡得全是江南娘们;吃得都是山珍海味,每顿都得几十两银子,还有大官们作陪,就连沈经略都陪他吃过两次饭……
听他吹嘘的没边了,有那赖清规的死党,终于忍不住出声道:“既然那边这么好,还回来作甚?”
此言一出,刚有些热乎的气氛,顿时僵了下了。
李珍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瞪着那头目跳脚道:“你什么意思?不愿看到我回来是吧?!”
“我可没这么说!”那人也不怕他,冷笑道:“只是觉着二当家福气忒大了点,以往被抓住的兄弟,全都被砍了头,您却全须全尾不说,还被人家当祖宗供着,真是太让人……没法相信了。”
“看来我没死,让你失望了。”李珍面上一阵狰狞,提起醋钵大的拳头,在那人面前比划道:“我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那人霍得站起来,不甘示弱道:“人家又不是你的孝子贤孙,要不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人家凭什么不杀你?还好吃好喝伺候你!”
“娘球,怪不得老子被抓了,没人张罗着救我!”李珍挥拳就上,一边打一边怒骂道:“就是你这种奸臣,在大龙头身边进谗言,想要置我于死地!”
那人一边抵挡,一边大声道:“动手更说明你心虚!”两人便厮打在一起,旁边人赶紧上去拉架,也有存心看热闹的,一时间混乱不堪。
“都给老子住手!”便听一声暴喝,大龙头拍案而起,顿时镇住了场中众人,便见赖清规黑着脸道:“一群败兴的玩意儿!”骂完竟拂袖而起。
大龙头一走,这宴会也开不下去了,众头目面面相觑一阵,便也散了。
眼见一场好好的宴会,转眼不欢而散,栾斌无奈的摇摇头,对李珍道:“你这脾气砸这么暴呢?”
李珍气哼哼道:“姐夫,别以为我不知道,除了你和我的黑甲军,这寨子里就没人愿意我回来!”说着狠狠啐一声道:“看着他们那个皮笑肉不笑的鬼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栾斌没想到他竟这么说,但又无从反驳,只能叹口气,拍拍他的肩膀道:“兄弟,没你想得那么严重……”
“哼……”李珍闷哼一声,没有说话。
~~~~~~~~~~~~~~~~~~
官军用俘虏的叛匪头目,交换三名畲族长老一事,虽然看似平常,但造成的影响却十分巨大。
首先在山民内部,沈默的这一举动,自然赢得了广泛的好感,因为在此之前,从没有人将他们的性命,置于战功之上的高度。关键时刻的一次决断,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管用一百倍;加之沈默那切实可行的,致富计划’,终于使越来越多的畲族人,渐渐转变立场,即使不倾向于官军,至少也能保持中立了。这对平定赣南的大计,无疑是个积极的因素。
可沈默为此承担的非议,是赣南百姓无法想象的,那些热血上头的言官,不出意外的开始攻击他软弱妥协,姑息养寇,甚至说他昏庸无能,有前宋之遗风……一时间群情汹汹,言官们将最恶毒的揣测,毫不留情的向昔日的偶像倾泻,让人不禁为他捏一把汗。
但沈默已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字辈,他现在是大明的部堂高官,好友、同窗、门生不计其数,岂能坐视不理?于是反击随之展开,各部、各科道、翰林院、国子监、以及最重要的都察院,都有许多人站出来为他说话,其中又以号称第一能战的左金都御史林润为先锋。
林润在奏章中说:‘老氏曰:‘乐杀人者,不可如志于天下’,诚不诬矣。朝廷以王者无外,有生之民,皆为赤子,何畲汉之限哉?何胜负之言哉?五霸何如?据山河而一战;三王有道,流声教于四夷!若乃视之如草木禽兽,不分盛否,不辩去来,悉艾杀之,岂作父母之意哉?’最后他旗帜鲜明的指出:‘若乱杀子民,虽克捷有功,君子所不与也。’用铿锵有力的文章,反对对内穷兵黩武,积极支持沈默的安抚政策,倡导以天下苍生为重,反对战争,反对杀戮,让人民过上安稳的日子。
便有吏科给事中王治撰文质疑道:‘夫畲民,蛮夷也,气类殊,其心异,安可以子民视之?岂不闻中山之狼?彼欲为东郭儒乎?’犀利的文笔同样引来了一片喝彩声。
但很快有户科都给事中曾省吾,用文章回击道:‘夫畲人气类虽殊,然其就利避害、乐生恶死,亦与汉人同耳。御之得其道则附顺服从,失其道则离叛侵扰,固其宜也!’
然而对方很快反诘,有监察御史周弘祖发文曰:“夷人不服王化,多有反复,且冥顽异常,伐之尚且降而复叛,尚未闻有不战而定之事。”并列举了许多次少数民族反复叛乱的例子,不相信能用怀柔的手段达到目的。
不止是官场上激辩不休,就连文坛也为此各执一词。彼时的文坛领袖王世贞、李攀龙,都是大汉族主义的鼓吹者,看不上沈默温吞水似的处理方式,不仅在各种场合公开批评,甚至还写戏文编排他。
不过沈默这边也不是好惹的,同样具有崇高影响力的李贽、谢榛等人,纷纷表明态度支持沈默,并把他标榜成为具有慈悲心怀的伟大政治家,同样写戏文与李、王等人针锋相对,相互甚至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文字飞扬,虽然支持沈默的总体还是处于劣势,但也让人清楚认识到他已是根基牢固的大员,不是几个言官、几封弹劾就能动摇的了的。
就在大家拭目以待,想看看还有什么好戏时,一个人的一篇文章,为这场争论画上了句号。这人就是张居正,他写了一篇极为精彩的《平南议疏》,使所有人都住了嘴:
在文章的开头,他明确指出,对于少数民族叛乱,不应与对外战争等同视之。因为武力镇压的效果只是暂时,造成的仇恨却可以长久存在,过得二三十年,新一代人生长起来,又会再次反叛。与此相反,诸葛亮为了安定西南后方,七擒七纵孟获,以德治统驭西南蛮族,才免除了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北伐。
他又具体分析了赣南的民情地形,令人信服的指出,单靠武力强攻叛匪,犹如‘入渊驱鱼’、‘入丛驱雀’难以如愿,而且畲人会因为官府不分青红皂白的迫害,与叛匪结为朕盟,抗拒官军,使清剩难以奏效。只有利用他们与叛匪之间的矛盾,以利益争取他们,以德政安抚他们,他们才会趋利而动,支持官军剿匪,这不但使叛军没了支援,而且斩断了为他们通风报信的耳目,使其陷于被动,这样再采取军事行动,必可事倍功半。
除了摆事实、讲道理之外,张居正还极高明的引用了嘉靖数年前圣旨中的一句话:‘有征不战,不杀非辜,王者之兵也,汝往钦哉!’并以此引申出,原来朝廷严厉清剿,虽获胜利,那不过是‘多务小功,不为大略,甚未副天子之意’。彻底堵死了强硬派的嘴。
其实笔墨官司从没能彻底服众的,哪怕张居正的文章写得再精彩,人家也能自说自话,继续纠缠不清。之所以反对声一下子消失,恐怕还是因为他的身份太特殊……作为徐阶的得意门生,他如此鲜明的表态,不可能没有没有元辅大人的授意。这让许多投机分子,再不敢跟风而上了。
至此,对沈默的非议之声终于稍减,但一心想看他笑话的人,却不可能消失。
~~~~~~~~~~~~~~~~~~~
不过,千里之外的纷纷扰扰,并不能影响到沈默的步伐,他依然按部就班的执行着自自己的计划。
“我要的人选敲定了吗?”签押房中,沈默问刘显道。
“已经有了。”刘显恭声答道:“还要请大人定夺。”
“把他找来吧。”沈默看看日程道:“午饭后我有半个时辰的空闲,就让那个时候过来。”
“是。”刘显恭声答道。到了午时三刻后,他准时出现在签押房,还带了个牛高马大的下级军官。
沈默看那人有些面熟,轻声问道:“你是?”
“小得胡大给督帅磕头了。”那人朝他大礼参拜,自报家门后沈默才确定,果然是自己刚来龙南时,放过不杀的兵痞头子。
“竟然是他?”沈默望向刘显道。
“正是此人。”刘显道:“这家伙虽然混不吝,但还是知道羞耻的,饶过他不死,这家伙就像换了人似的。这次在军中招募勇士,他便第一个前来报名,并扬言谁要是想抢这个名额,先得胜过他的拳头。”说着嘴角泛起一丝苦笑道:“结果三天之内,也没人能打过他,末将只好把他领来了。”
沈默看看那胡大,生得膀大腰圆,孔武有力,看上去好似铁塔一般;而且此人面上已经看不到昔日的轻狂,目光变得坚毅沉稳起来,看来确实转变不小。
但有些话非得说在前头,他问那胡大道:“你可知此行是何任务?”
胡大点点头道:“知道,有去无回的死任务。”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硬接?”沈默神色一动,定定望着他道。
“当初大人用个两面一样的铜钱饶了俺。”胡大沉声道:“从那时起,俺这条命就是大人的了,现在大人有事,正是俺还债的时候。”
“本官既然赦免你,你就不欠我的……”沈默摇摇头道。
“没有人比俺更合适了。”胡大有些着急道:“大人,俺真的改了,您就把任务交给俺吧!”说着把心一横道:“要是您不答应,出门俺就撞死!”
“放肆,怎敢威胁大人!”刘显在边上呵斥道。
“哎……”沈默摆摆手表示无所谓,对胡大道:“说说你的优势吧。”
“俺是斥候队长,熟知赣南的山川道路;还有两手功夫,不会被不长眼的蟊贼害了。”胡大说着有些不好意思道:“再说俺扯谎的功夫也还不错,这个大人应该是知道的。”
沈默不禁莞尔,想起他诈伤讹百姓的事迹,知道这个看似粗豪的家伙,心眼一点不少。稍事思考了片刻,终于颌首道:“看来你已经成竹在胸了,好吧,这任务就交给你了。”
毋大闻言大喜道:“太好了,全凭大人吩咐!”
沈默让他起身就坐,然后让沈明臣向他交待任务。
沈明臣打量了胡大半晌,摇头笑道:“长得倒很排场,只是这个名字,怎么都不像有身份的人。”
胡大想了想,确实没听说有哪个叫这种名字的中级军官,便知机道:“斗胆请大人赐名。”
沈默闻言笑道:“愈发觉着你合适了,好吧……”想了想道:“便赐你个勇字,以后就叫胡勇吧。”
“胡勇……”胡大闻言咧嘴笑道:“果然比胡大排场多了。”
“言归正传,胡大……哦不,胡勇。”待他高兴完了,沈明臣又道:“你此行的目的,是去见一个人。”
“谁?”胡勇马上集中精神道。
“就是刚放走的李珍。”沈明臣笑道:“我们大人十分想念他啊,所以让你送一些礼物给他。”
“什么礼物?”胡勇问道。
沈明臣拍拍手,便有两个侍卫端着托盘过来,将上面的东西一样样搁在桌上。只见是一包珠玉细软,两坛好酒,还有一把红枣、一把桂圆……以及一身半旧的衣帽。
把这些东西收拾好,沈明臣又拿出一封信道:“这是大人给他的信,你可以先看看,也好心里有数。”
胡勇却不拿那信,不好意思的笑道:“它认识俺,俺不认识它。”
“哦……”原来不识字啊,沈明臣也不觉着意外,便道:“不要紧,我讲给你听。”于是把信的内容复述给他,大抵如朋友通信一样问寒问暖,起居饮食之辞,并无任何让人生疑舟话语。
胡勇正纳闷呢,沈明臣指着桌上衣袍的一角道:“这里还封着个蜡丸。”并再三叮嘱道:“但不到生死关头千万不可泄露。万一泄露时,一定记得高喊:,我辜负了经略大人的恩德,不能完成您所托付的大事了!”说完道:“让你办这件事的目的,就是离间几个匪首的关系,我们不可能预料到所有的情况,最重要的还是见机行事……”
胡勇默默的点头,这才知道自己的任务,是多么艰巨。
第十一卷 严东过尽绽春蕾 第七四五章 火并(中)
带着经略大人的殷切希望,胡勇孤身上路了。对赖匪隐藏的大体方位,官军并非一无所知,大概就在下历一带、方圆百十里的山区内,只是因为赖匪分散在各个山头,击其一余者皆惊走;若大军压境,又会闻风而动、远遁深山,让你无法围剿。而且山上尽是易守难攻的险隘,强行攻打损失必定极大,所以在与众位将领商议之后,一直没有进剿此处,以免打草惊蛇。
胡勇独自背着褡裢、挑着担子,来到了下历境内。与这片尽是崎岖小径的土匪窝子相比,龙南那边简直是康庄大道。好歹那边还有些平原盆地,这边却尽是山高林密、乱石穿空,抬头最多只得一片巴掌天,侧首两耳满是呼啸声。仿佛有怪兽潜伏身边,时刻要择人而噬一般。
胡勇饶是胆大包天,一个人走在这样的道路上,也是心中打鼓不止,偶尔有只鹧鸪冲到天上,都能把他吓一大跳。到了夜里,又冻得他直打哆嗦,索性就偷喝送给李珍的好酒御寒。一尝才发现,人间竟有如此佳酿,于是忍不住就着那红枣桂圆,一口接一口‘尝’下去——若不是听到有说话声从远及近,他能把整整一坛都喝下去。
把仅剩下的两粒红枣桂圆用纸一包,胡乱塞进褡裢中。胡勇从大树后探出头来,只见是六个腰里别刀的男子,一边说笑着,一边在当先一盏灯笼的指引下,从他身边擦过,往远处去了。
这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还持刃行走的必不是好人,胡勇想一想,便将手中的酒坛子往地上一扔,就听啪地一声,差点没把那六个人吓死。
待他们定下神,那灯笼一照,就见一个铁塔般的汉子,嘿嘿笑着站在那里。
“兀那鸟汉子,大半夜的想吓死人吗?”那打灯笼的小头目喝骂道。
“抱歉哈。”胡勇打个酒嗝,一脸无所谓道:“跟你们打听个人,知道李珍住哪吗?”
几人相互看看,心说这家伙脑子没病吧,大半夜的孤身一人跑来找人?那小头目给手下递个眼色,狞笑一声道:“管你谁谁了,还是先拿下吧!”说着几人便一窝蜂的扑上来。
胡勇早料到他们这一手,看好了山道狭隘,对方人再多也铺展不开,便不闪也不避,反倒奔上前去,飞起一脚踢翻一个,再一拳打倒一个。这时对面两人的朴刀也劈到了他面前。
胡勇已是避无可避,挡无可挡,却不慌也不忙,仰面一个铁板桥,硬生生的贴在地上,双腿猛地蓄力,一个兔子蹬鹰,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