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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法〕卢梭-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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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接近赤道,人民生活的所需就越少。 他们几乎不吃什么肉类;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卡萨麸就是他们的日常食品。 印度群岛有好几百万人,他们每天的食品还不值一苏钱。 即使在欧洲,我们也看到北方民族与南方民族之间,食欲有显著的差异。 一个德国人的一顿晚饭,一个西班牙人可以吃上一星期。 在人们比较贪吃的那些国家里,奢侈也就转到食品上来。 在英国,奢侈表现为酒席上的肉食罗列;而在意大利,人们设宴则只是用糖果和鲜花而已。衣着的奢侈也可以表明类似的不同。 在季节变化急剧的气候之下,人们穿得就更好也更简单;但在人们的穿着只是为了装饰的那种气候之下,人们就力求衣服华丽而不求适用了,在这里衣服本身也就是一种奢侈品。 在那不勒斯,你每天都可以看到许多人在鲍昔里普山上闲逛,只穿着光彩夺目的外衣而不穿内衣。 就房屋来说,情形也相同:当人们完全用不着担心气候会伤害人的时候,他们就一味讲求富丽堂皇。在巴黎、在伦敦,人们要求住得温暖而舒坦。但在马德里,人们虽有着的客厅,但却没有可以关得了的窗子;而且他们就在老鼠洞般的屋子里睡觉。在炎热的国度里,食物更丰满而多汁,——这是第三种差别,而这种差别是不可能不对第二种差异产生影响的。 为什么在意大利,人们要吃这么多的蔬菜?就因为意大利的蔬菜好,营养高,味道美。 在法国,蔬菜全是用水浇灌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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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毫无营养,因而筵席上也就几乎不把蔬菜当一回事。 可是它们并不少占土地,并且至少也得费同样的气力去栽培。 这是既定的经验了,巴巴里的小麦尽管次于法国的小麦,可是能出更多的面粉;而法国的小麦却又比北方的小麦出粉更多。由此推论:在从赤道到北极的这个方向上,一般都可以观察到相似的级差现象。 从同等数量的产品之中,所得到的粮食却较少,这岂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利因素吗?

    除这些不同的考虑之外,我还要补充另一条考虑,它是从其中引申出来的,并且还可以加强它们。 那就是:炎热的国度比寒冷的国度所需要的居民较少,而所能养活的居民却较多;这就产生一种永远有利于专制制度的双重剩余。 同样数量的居民所占的地面越广阔,则反叛也就越困难;因为他们无法快捷而又秘密地配合一致,而且政府总会很容易揭露反叛的阴谋,并切断一切交通。 但是为数众多的人民越是聚集在一起,政府也就越发无法篡夺主权者。 首领们在他们的密室之中谋划,也正像君主在他的内阁会议中那样一样地安全;而且群众汇集在广场上,也会像军队集合在营房里一样地迅速。 因此一个暴君政府的便利之处,就在于它能在远距离上行动。 借助于它所建立的各个支点,它的力量就能像杠杆的力量一样随长度而增大。 相反,人民的力量则只有集中起来才能行动;否则。 它就会消灭,就如洒在地面上的火药的作用,只能是星星点点地燃烧罢了。 这样,人口最少的国家最适于暴君制;凶猛的野兽是能在荒野里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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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要是有人提问,哪种才是最好的政府,那他是提出一个既无法解答而又无从确定的问题了;或者说,——假使我们愿意这样说的话,——各民族的绝对的与相对的地位有多少种结合的可能的组合,也就有多少种最好的答案。但是,如果人们要问,根据什么标志才能辨别某一个民族治理得是好还是坏;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个实际问题是可以解决的。然而,人们却根本没有解决过这个问题,因为每一方都想以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它。 臣民们赞许公共的安宁,公民们赞许个人的自由;一方宁可财产有保障,而另一方则宁可人身有保障;一方要求最好的政府应是最严厉的政府,而另一方则主张它是最温和的政府;前者要求惩处犯罪,而后者则要求预防犯罪;一方认为最好是为四邻所畏惧,而另一方则更乐意被四邻所忽视;一方所满意的是金钱的流转,而另一方则要求人民有面包。 即使人们对于这些以及其他的类似之处都能意见一致,是不是这个问题就能前进一步了呢?道德方面的数量是缺乏精确尺度的,所以即便人们对于这种标志意见一致了,可是在估价上又如何才能持一致意见?

    于我,我总是惊讶人们何以竟不认识一种如此简单的标志,或者说何以人们竟这样没有信心而不肯承认这一点。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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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结合的目的是为什么?

    就是为了它的成员的生存与繁荣。而他们生存和繁荣的最确切可靠的标志又是什么呢?那便是他们的数目和他们的人口了。 因此,就不要到别处的地方去寻找这个众说纷纭的标志吧!假使一切情况都相同,那么一个不靠外来移民的办法、不靠感化、不靠殖民地的政府,而在它的统治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得最多的,就确切无疑地是最好的政府。 那个在它的统治下人民减少而凋零的政府,就是最坏的政府。 统计学家们,那些就是你们的事了;有请你们来计算,来衡量,来比较吧。

    第十章 论政府的滥用职权及其蜕化的倾向

    个别意志既然总不停地在反对公意,因而政府也就继续不停地努力反对主权。这种努力越加强,体制就改变得越多;而且这里既然压根没有别的团体意志可以抵抗君主的意志并与之相持衡,因此迟早总有一天君主终于会压倒主权者并毁灭社会条约的。这就是那种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弊病的根源,它从政治体诞生之日起,就在无休止地趋向于摧毁政治体,就像衰老与死亡最终会摧毁人的身体一样。一个政府的蜕化有两条通常的途径,即政府的收缩,和国家的解体。当政府由多数过渡到少数的时候,也即是,由民主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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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到贵族制和由贵族制过渡到王政的时候,政府就会收缩。这原本是政府的天然倾向。 假使政府是由少数退回到多数,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是松弛了;但是这一逆转过程是不可能产生的。实际上,一个政府是绝不会改变形式的,除非是它的力量的消耗使得它过于衰微,以致于没法继续保持原状的时候。但是,如果政府在扩张的过程中仍然使自己松弛的话,政府的一切力量就会化归乌有,并且它本身也就更难以生存下去。因此,就必须随着政府力量的耗损程度而加以补充和紧缩,否则,这个力量所维持的国家就会沦于毁灭。国家解体的情况,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产生。首先是君主不再按照法律管理国家而夺取了主权权力。这时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时就不是政府在收缩,而是国家在收缩。 即大的国家解体了,而在大的国家之内又形成了另一个仅仅是由政府的成员所构成的国家,这个国家对其它人民来说,就只能是他们的主人,是他们的暴君。 因此,从政府篡夺了主权的那个时刻起,社会公约就被摧毁了;于是每个普通公民就自然地又恢复了他们生来的自由,这时他们的服从就是被迫的而不是有义务的了。当政府的成员们分别地篡夺了那种只能由他们集体来行使的权力时,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这同样是一种违法,并且还能造成更大的混乱。 这时,可以说是有多少行政官就有多少君主;同时国家的分裂也不亚于政府,它不是灭亡就是改变形式。当国家解体的时候,政府的滥用权力——不论它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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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权力——就通称为无政府状态。 不一样的是,民主制则蜕化为群氓制,贵族制则蜕化为寡头制。 我还应当说,王政就蜕化为暴君制;但是最后这个名词是含混不清的,需要加以解释。在通俗的意义上,一个暴君就是一个不顾正义、不顾法律而用暴力实行统治的国王。 但在严格来说,一个暴君则是一个僭据王权但没有权利享有王权的人。希腊人的暴君一词,原意就是如此;凡是其权威不合法的君主,希腊人便称之为暴君,不管他们是好是坏。 暴君和篡夺者是两个完全的同义词。为了给不同的事物以不同的名称,我要把王权的篡夺者称为暴君,而把主权权力的篡夺者称为专制主。 暴君是一个违背法律干预政权而按照法律实施统治的人;专制主则是一个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上的人。因而暴君可以不是专制主,但专制主则永远是暴君。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最好体制的政府,其自然的而又不可避免的倾向即是如此。 如果斯巴达和罗马都灭亡了,那么,还有哪个国家能够希望亘古长存呢?假使我们想要建立一种持久的制度,就千万别梦想使它成为永恒的吧。 为了能够成功,就不要去偿试不可能的事,也不要自诩能赋予人类的作品以人类的事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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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允许的巩固性。政治体也犹如人体这样,自它一诞生起就开始走向死亡,它本身就包含着使它自己灭亡的原因。 但是这两者却都能具有一种或多或少是茁壮的、而又适合于使本身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得以生存的组织。 人体的组织是大自然的作品;国家的组织则是人工的作品。 延长自己的生命这件事并不取决于人;但是赋予国家以它所可能具有的最好的组织,从而使它的生命能够尽可能地延长,这件事就要取决于人了。 体制最好的国家也要灭亡的,但与别的国家相比要晚一些,假如没有意外的事件促使它夭折的话。政治生命的原则就在于主权的权威。 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就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使各部分运动起来。 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旧活着。 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地活着;但一旦心脏停止了它的跳动,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国家的生存绝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权。 旧有的法律虽不能约束现在,然而我们可以把沉默认为默认,把主权者本来可以废弃的法律而并未加以废弃看作是主权者在继续肯定法律有效。 主权者的全部意图一经宣布,只要他没有被撤销,就永远都是他的意图。人们何以会那样地尊崇古老的法律?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愿意相信,唯有古代的意志的优越性才能把那些法律保存得如此悠久;如果主权者不是在一直承认这些法律有益的话,他早就会千百次地废除它们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一切体制良好的国家里,法律不但远没被削弱,反而会不断地获取新的力量的原因;古代的前例使得这些法律日益受人尊敬。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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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凡是法律越古老便越削弱的地方,那就证明了这里不再有立法权,而国家也就不再有生命了。

    第十二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除了立法权力主权者以外便没有其它的力量,所以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又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示,所以当有人民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 有人会说:把人民都召集在一起,这是多么狂妄!

    在今天,这是一种妄想;但是在两千年以前,这却不是一种妄想。 那么,难道是人性改变了吗?

    精神事物方面的可能性的局限,并不像我们所想像的那么狭隘。 正是我们的弱点、罪过、偏见,把它们给束缚住了。卑劣的灵魂是绝不会信任伟大的人物的;下贱的奴隶们则带着讥讽的神色在嘲笑着这个名词自由。让我们根据已经做出的事情,来考察可能做得到的事儿吧。 我不谈古代希腊的共和国;但是在我来看,罗马共和国是个伟大的国家,罗马城是一个伟大的城市。 最后一次的户口统计数字表明,罗马武装起来的公民四十万人,而全帝国的最后数字则有公民四百万人以上,还没包括属民、外邦人、妇女、儿童和奴隶在内。我们不难想像,这个首都发动周围数量庞大的人民要时常集会,该是多么困难!然而罗马人民很少有连续几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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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集会的,而且甚至还要集会很多次。 罗马人民不仅行使主权的权利,而且还行使一部分政府的权力。 他们处理某些事务,便审判某些案件,而且全体罗马人民在公共会场上几乎在同时既是行政官而又是公民。如果追溯一下各民族早期的历史,不难发现大部分的古代政府,即便是像马其顿人和法兰克人那样的国君制政府,也都曾有过相似的会议。 无论如何,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本身就回答了一切难题。 依照现有来推论可能,我认为是个好方法。

    第十三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集会在一起的人民一旦批准了一套法律,便确立了国家的体制;但这还不够。他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政府,或者是一劳永逸地提供了选择行政官的方法;这也还是不够的。除意外情况所可能需要的特别集会以外,他们还必须有固定的、按期的、绝对不能取消或延期的集会,从而到了规定的日期人民便能合法地依据法律召开会议,而不需要其他任何形式的召集手续。但是,除了这种纯属按期举行的法定集会之外,其他一切的人民集会——即凡不是由负有这种责任的行政官依法定方式所召集的人民集会——就都应该视为非法的,而且它所决定的一切也都应该视为是无效的;因为召集会议的命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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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就应当是依据法律的。至于合法集会次数的多少,则取决于多方面的考虑,对此我们无法作出确切的规定。一般地说,政府越是有力量,则主权者就越应该经常地表现他自己。人们会向我说,这对于仅有一个城市的国家可能很好,但是如果国家包括许多城市,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是把主权权威分开呢?还是应当使之集中于一个城市,并使其他任何城市都隶属于它呢?

    我回答道:我们应该既不用前一种方法,也不用后一种方法。 首先,主权权威只有一个;我们割裂它,就不可能不毁灭它。 其次,一个城市,好比一个国家一样,是不可能合法地归属于另外一个城市的;因为政治体的本质就在于服从与自由二者的统一,而臣民与主权者这两个名词乃是同义的相关语,这两种观念就结合为公民这一名称。我还要回答,把许多城市结合成为一个唯一的城邦,总归是坏事;而且想要作为这种结合时,人们也无法自夸可以免于各种天然的不方便。 绝不能以大国的滥用权力为借口来反对主张只要小国的人。 然而又怎样才能使小国有足够的力量来抵抗大国呢?

    那就得像往昔希腊的城市抵御过大王那样,就得像晚近的荷兰和瑞士曾经抵抗过奥地利王朝那样。不过,人们如果不能把国家缩小到恰当的疆域之内的话,那么就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根本不允许有一个首都,而是把政府轮流设在每个城市里,并在各个城市一一地召集全国会议。使人口平均分布在领土上,使相同的权利普及于各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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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使各处都享有富足与生命;只有如此,国家才能成为既是尽可能最强而有力的,同时又是尽可能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切记:城市的高墙厚壁都只是由乡村房屋的断井颓垣而构成的。 每当我看见京城里兴建一座宫殿,就像看见了这是把整个的国土沦为一片废墟。

    第十四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当人民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候,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告终止;行政权也就中断,于是最渺小的公民的身分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在被代表的人已经推出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代表了。 罗马人民大会里所出现的骚乱,大多是由于不知道或者忽略了这条规则的原故。 执政官此时只不过是人民的主席,保民官仅仅是单纯的议长,而元老院则毫无地位可言。在这种中断期间,君主要承认、或者应该承认有一个实际的在上者,这对于他来说总是恐怖的事;而这种人民的集会,由于它是对政治共同体的一种保护和对政府的一种约束,因而在任何时代里都成为首领们的一种担忧。 于是他们总是不惜用尽费尽、种种反对、种种刁难与种种诺言,力求抗拒公民的集会。 假如公民是贪婪的、懦弱的、畏缩的、爱利益更有甚于爱自由的话,他们就不能长期抵抗政府这种一再的努力了。 反抗的力量就如此不断地在增长着,而主权权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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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将消逝,于是大部分城邦也就会过早地倾覆与消亡。但是在主权的权威与专断的政府之间,有时会产生一种中间的力量;这一点就是下面必须要谈及的了。

    第十五章 论议员或代表

    当公共服务不再成为公民的主要事情,并且公民宁肯掏自己的钱口袋而不愿本人亲自来服务时,国家就已经濒临毁灭了。 需要出征作战吗?他们可以出钱雇兵,而自己却呆在家里。 需要去参加议会吗?他们可以推举议员,而自己却呆在家里。 由于懒惰与金钱的原因,他们便最终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国的军人和可以出卖自己祖国的代表。恰是由于商业与工艺的扰攘、由于唯利是图、和柔弱而贪图享受,人身的服务才被转化为金钱。 人们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益,为的就是可以更安逸地增加自己的收益。拿钱吧,不久你就会得到枷锁的。 钱财这个字眼是奴隶的字眼;在城邦里是不知有这个字眼的。 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家里,所有一切都是公民亲自来做,没有任何事情是要用钱的。 他们决非花钱来免除自己的义务,而是花钱来亲身履行自己的义务。我距离通常的观念确实是太远了;我相信劳役要比租税更不违背自由。国家的体制愈良好,则公民的精神,公共的事情也就愈重于私人的事情。 私人的事情甚至于会大幅度减少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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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的公共幸福就构成了相当一部分个人幸福,所以极少还有什么是再要个人费心去寻求了。在一个政绩良好的城邦里,人人都会奔向大会去的;而在一个坏政府之下,就没人愿意朝着那个方向迈出一步了,因为没有人对于那里所发生的事情感兴趣,因为人们预料到公意在那里是不会占优势的,而且最后也因为家务的操心而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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