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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梳-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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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人儿听令跪下:“属下丁红,听令主吩咐。”

西门飞燕沉声道:“丁红接令牌。”伸手入怀,摸出一个铁块,双手捧着缓缓递到丁红面前。

丁红吓了一跳,急忙道:“属下不敢。”

因为拥有此令的人,就是“血鸳鸯令”的令主,就可控制整个血鸳鸯令,几乎可以制约整个武林。

丁红自然不敢接,因为现任令主是西门飞燕。

西门飞燕缓缓道:“本门弟子丁红听令,本令主立你为本令第十九代令主。丁红接令。”

丁红颤抖着接过铁块,那上面嵌着一对血红的鸳鸯。

血红的鸳鸯,冰冷的鸳鸯,在烛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属下谢过令主。”丁红磕了个头,将铁块放入了怀中。

“本令的戒律:上代令主具有无上权力,有权调动本令一切人等,包括现令主。丁令主听令。”

丁红又跪下了:“丁红在。”

“你将这只粉合欢收下。”

“是。”

“你要用这只粉合欢,去杀了钱方回。”

“是。”

钱玉如惨叫一声:“不,不,不——”“丁红听了,立即赶赴苏州,不许停留。”西门飞燕挡住扑过来的钱玉如,急促地叫道:“快走。”

丁红不敢多留,一闪身便飘了出去。

钱玉如连冲了三次,都被西门飞燕挡住了。但她也发现,西门飞燕招数虽然仍是十分精妙,但内力已是弱了许多。

钱玉如不再出声,只是一力猛攻。

谁也不会想到,钱玉如竟然是个高手。她出手之快,反应之敏捷,招式之巧妙,较之公孙奇他们,也不遑多让。

如此一个美貌如花的武林高手,竟会屈身于烟花巷中,又有谁会想到呢,她想尽快击倒西门飞燕,再去追丁红,因为她知道,重伤的方回不是丁红的对手。

但西门飞燕又是何等身手。钱玉如的出手被她一一封住,还顺势击中了钱玉如几下。只是她重伤之后,|奇*。*书^网|力道较弱,否则钱玉如早没命了。

西门飞燕挥洒自若,边打边说:“老妹子,你着什么急,反正你死了,我也会自杀的。

但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儿,你知道丁红是谁么?”

钱玉如一掌击中了西门飞燕的左臂,西门飞燕的左臂顿时垂了下来,但她的一只右臂仍然灵活异常。

钱玉如已是头发散乱,嘴角出血。

“你知不知道方向天还有一个情人,名叫丁若珊,住在扬州……”

钱玉如一掌,击中了西门飞燕的心口,西门飞燕大叫一声,退了四五步,堵住房门,飞起双脚,不住踢出。

“丁红便是丁若珊的女儿,也是方向天的,只是方向天没有给她梳子而已。后来方向天迷上了你,便将丁若珊抛弃了——”钱玉如心神大乱,被西门飞燕一脚飞踢在胸口,一声惨叫,倒了下去。

西门飞燕惨笑道:“后来我找到了丁若珊。杀死了她抱来了她的女儿,传她合欢梳的功夫,就是想有朝一日,让方回和红儿两个人互相残杀。因为他们都是方向天的儿女,都有一身杰出的梳上功夫。”

她走近钱玉如:“老妹子,咱们都老了,也该休息了,让他们年轻人去玩吧,老妹子,你还听着么,……我的算盘不止此,因为我已经发现,红儿喜欢上方回了,方回又已有了一个女孩儿,便是林家的四丫头。所以么,红儿若不忍心杀方回,便会和林丫头打起来。若是方回和红儿两个成了亲,那该有多——啊——。”

西门飞燕倒了下去,心口中了钱玉如重重一脚,口里鲜血狂喷不已。

钱玉如想爬起来,跌跌撞撞冲向门口,却被地上的西门飞燕一把抱住了双脚。

两个人都挣扎了半晌,都不动了。

天上的月亮只剩了一条线儿。

残月如眉,半弦如梳。

两个女人同时死去了,一个悲剧结束了。

下一代的悲剧呢。

第十二章 林千峰也有了心事

林千峰也有了心事。

有心事的原因自然又是钱麻子。钱麻子这个二百五,走到哪里都让人不放心。

林梦坐在床沿上,半躺着偎在钱麻子怀里。钱麻子的内伤已经好了大半,但还被林梦勒令卧床静养。

钱麻子想马上赶回安庆去,他怕母亲又会遭了毒手。西门飞燕只要没死,就一定不会放过母亲的。

可林千峰坚持说,他暗中跟随了半个时辰,西门飞燕确实已经死了,她的手下痛哭不止。

钱麻子虽然稍稍放了心,但还是不能全放心。他知道仇恨的力量,仇恨可以使一个必死的人坚持活很久很久。

他昏迷了六天六夜,仗着一口真气不灭,才活转了过来,你说,林梦能不高兴么?

而林梦一高兴就会忘形,这就是林千峰心病所在。

林梦轻轻偎着他,用小脸蹭着他的脸,娇声嗔着:“你干吗不叫醒我?”

钱麻子微笑道:“你正伤心,烧得很厉害,我只好点了你穴道,想让你好好睡上一觉。”

林梦轻轻吻着他:“喂,告诉你,人家跟你说么……”

钱麻子伸出一只手,在她面颊上弹了一下:“我听着呢。”

林梦红着脸儿道:“你摸摸,人家瘦了许多了,以前的衣衫穿起来,都飘飘荡荡的,你好好摸摸么——”钱麻子含笑不动,只是深情无限地看着她。

林梦急道:“你……你……人家又不怪你不老实。”

钱麻子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肩头和脸颊:“唔,瘦多了,你受苦了。这些天,可把你给累坏了。”

林梦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胸脯上:“你……好好……摸摸我么,我让你……摸的。”

于是钱麻子的手轻轻抚着她的胸脯,林梦解开衣襟,羞羞地道:“你摸么,梦儿在这儿呢。”

钱麻子的手颤颤地伸进她怀里,林梦偎紧了他,浑身乱颤:“好哥哥,坏哥哥,梦儿是你的,永远永远。”

钱麻子微微笑道:“梦儿,你知不知道,我醒过来,看见你了,心里多么激动,……当时若不是你扶住我,我只怕真会永远……站不起来了,我还活着,是因为有梦儿。……活着多好啊,你在我身边,听你说话,还能亲你,……好梦儿,你不会离开我吧……”

林梦怔怔听着,泪水扑滚了下来:“我……梦儿不会离开你的。……呜呜……”

钱麻子脸红了,愧笑道:“不……不是要,……我不是……那个意思。”

林梦的下颏扣在钱麻子脑袋上,全身贴紧了钱麻子,一阵阵惑人的幽香笼住了他。

钱麻子心中欲念大炽。

然而,林千峰的叫声响了起来:“钱小哥,好些了么?”

老人,尤其是十分警惕的老人,总是让热恋中的年轻人败兴,而林千峰就是个十二分警惕的老人。

林梦连忙跳下床,慌慌张张地掩好怀,满面红晕地低嗔道:“真是的。”

林千峰跨进门来,朝开门的小女儿似不经意地望了一眼。

他老鹰般的眼睛,自然没有放过一丝半点的异常情况。

林梦满面晕红,眼波流转,脸上还挂着几颗没擦去的泪珠。

林梦衣衫不整,头发散乱,唇上的胭脂也狼藉不堪。

尤其是,女儿只是掩着怀,衣扣并没有完全系好,她胸前的衣襟被揉得很皱。

但林千峰面上的笑容并不因此稍顿,他马上笑吟吟地转向钱麻子,慈祥地打量他,道:

“气色好多了。”

钱麻子也是臊红了脸,气色能差么,“小哥救了林家满门,老夫深感无以为报,日夕难安。”林千峰含笑道:“希望小哥在寒舍多住几日,也好让老夫朝夕服侍,稍减内疚”钱麻子不自然地道:“老伯说哪里话来,这是我该做的。”

二人谈了二十几句话,林千峰起身道:“不打扰小哥休息了,老夫过些时辰再来。”

钱麻子欠身道:“恕不能起身相送了,老伯走好。”

林千峰笑道:“不必客气,只当是你自己家里好了。梦儿,你出来一下,让你钱大哥好好休息。”

林梦无奈地应了一声,含羞瞟了瞟钱麻子,吐吐舌头,做个鬼脸,随林千峰出了门。

“爹,你不能这样对他。”林梦面色惨白,“你不能这样,不能。”

“梦儿,爹岂能不知你很喜欢他,但我林家列祖列宗的清誉,可不能毁了。”林千峰叹息连声,“祖宗的脸面,可是比什么都重要啊。”

“什么清誉,那不过是骗人的把戏。”林梦怒极,“你是自已骗自己。”

“你敢……辱骂祖宗,还不自己掌嘴?”林千峰气得双手乱抖,“你越来越不象话了。”

“我不,他母亲当妓女,是因为要保护他活下来,”林梦尖叫道:“她不是自愿的,是仇人逼的。”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林千峰咆哮起来,“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什么玉碎瓦全的。你也不想想,要不是他,咱们家全家都得死。”林梦伤心欲绝,“爹呀,这才过几天,你就忘了?”

林千峰狠狠一拍桌子,大声叫了起来:“他救了咱们,咱们自然会感激他,但也犯不着用一个女儿去谢他。”

“爹,你……你这是什么话?”林梦站了起来,摇摇欲坠:“这是你该说的话么?”

“就是这话。他要钱,我几千几万两银子抬给他。若是他是个良家子弟,招他上门也没有什么不可的,但他是妓女的儿子。”

“那么,我,你的女儿,我母亲是什么人,她不过是你的小老婆,”林梦厉叫起来,“那你会不会看不起我?”

“你……你……你敢……敢以下犯上,不孝的孽障,你不是林家的人,滚,滚,领着你的野汉子,滚出林家大门去。”

林梦惨然一笑,“爹,你已经赶出过我两次了。”

林千峰伤心地叫道:“那是因为爹不想让你被人家杀了,不想让你被人家害了。”

林梦点点头:“女儿知道。爹您是为了女儿好,但女儿自己不想好,只好不作林家的人了。爹,你老多保重,女儿要走了。”

林千峰老泪纵横:“滚滚滚滚滚——”林梦磕了头,转身就走。

林千峰颓然坐到椅子里,抱住了花白的头,他感到自己的心被刀扎般地痛。

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就不肯“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呢,林梦火一般冲到了钱麻子房里,直楞楞地瞪着他,就跟瞪着个生死仇人。

钱麻子自然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一向嘻笑成性的他,此刻也傻了眼。

林梦恶狠狠地道:“我不再是林家的人了。”

钱麻子不出声,只是怔怔地瞪着她,眼睛越来越亮。

林梦:“从此后,我就是钱家的人了,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姓钱。”

钱麻子坐起身,流泪了:“梦儿——”林梦扑了过去,嚎啕大哭:“死麻子,臭麻子,带我走,我要嫁给你,我要嫁给你,呜呜呜……”钱麻子紧紧搂住她:“梦儿,跟我走吧。

我会好好待你的,我会永远好好待你的。”

钱麻子这时若拒绝,他就是个懦夫。

钱麻子不是懦夫,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搂住了林梦,毫不犹疑地接纳了她。

钱麻子不是懦夫,绝对不是。

钱麻子只是有点儿二百五。

林梦扶着钱麻子,走到了客厅内,林千峰正在生闷气,气得胡子直撅。

钱麻子冷冷道:“林老爷子,你说过要谢我,只要我要钱,几千几万两银子照给。我现在是要钱来了。”

钱麻子不是二百五,又是什么,林千峰一蹦三丈高:“休想,你骗取了我女儿,还想讹诈老夫么,分文不给。”

林梦冷笑道:“你亲口说的,我已经不是你的女儿了,我已经被你赶出家门,我现在自愿嫁给他,我姓钱了。”

林千峰一楞,伤心之极地瞪着林梦,嘴唇直哆嗦。

钱麻子笑道:“所以,我和梦儿的事情,已经与你无干。但我救了你性命,你好意思不给钱,至少得给个万儿八千的吧?”

林千峰哑声道:“你……你是说真的?”

钱麻子道:“你要是不给钱,就证明你的命一文钱不值。”

谁对钱麻子都没办法,林千峰自然也如此。

林千峰一万两银子,一辆漂亮的马车,打发走了钱麻子和林梦。

没有了哭哭笑笑,没有了争吵与闹嚷,没有了林梦的倩影和钱麻子的装傻,姑苏林府的大院落顿时显得空旷寂寥。

林千峰现在不仅是有心事了。

林千峰气得要命,不仅气钱麻子,气林梦,更气他自己。

第十三章 丁红当了令主

丁红居然当了令主,这可是她自己万万没想到的事儿。

她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执掌血鸳鸯令,现在梦想实现了,她反到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

可是,鸳鸯令就放在怀里,她又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丁红打马疾驰,她领了令中十二名好手,要赶去姑苏林家,要去杀了钱方回。

离西门飞燕受伤,已经十天了。西门飞燕伤得虽重,但因内力精深,好得很快,便一路疗养,杀到安庆。

现在丁红是令主,她又从安庆往回走。现在正是夜间,血鸳鸯门的活动向来都是在夜间进行的,连赶路也是如此。黑暗的活动只能借夜色来掩饰。据安庆的人快马传讯,老令主已经归天了,自然是和钱玉如一起死的。两人死时还紧紧扭在一起。

丁红为西门飞燕的死大为悲痛,对钱玉如的死也很伤心。

她不明白,这两个情敌干嘛要死在一处,是不是因为她们对方向天的爱都很深很深?

她迷上了钱玉如的笑,所以为她的死伤心,同时还因为钱玉如是钱方回的母亲。

钱方回有一只“金合欢梳”,而她有一只“粉合欢梳”,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两只梳子原是一对儿,那是方向天之物,两只梳子分开了,就会有残杀。

那么,两只合到一处呢,会出现什么,丁红的脸羞红了。好在她正蒙面骑在马上飞驰,又是在夜间,没人会知道的。

钱方回丁红不愿叫他“钱麻子”,是因为他有一只“金合欢梳”*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男人。

但西门飞燕要丁红去杀了他,她是听令呢,还是不听?

丁红想起林梦,眼中杀机顿生。因为林梦太喜欢钱方回了,而丁红才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女人,她更有权利喜欢他。

你想,丁红怎么可以容忍林梦的存在呢?

钱方回要杀,林梦更要杀,而且林梦非死不可。

但丁红对属下所下的命令,却是生擒钱方回。因为西门飞燕已经死了,已没有人知道她擅改旨意。

丁红睡在床上,翻来复去,总也睡不着。

这是在白天。大白天里血鸳鸯令的人都会休息,养足精神,晚上好杀人。

丁红摸出合欢梳,仔细看着,抚着。

这是一柄粉色的合欢梳,是由一块粉色的宝玉琢成的。

只有仔细看,你才知道,合欢梳的美丽,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有仔细看,你才会忘记,这么美丽的梳子,原来却是一件杀人的凶器。

丁红想着合欢梳扎在钱方回心口的模样,不由浑身一颤。

“粉合欢”握在手里,温润舒适。钉在心口,那可就是冰冷痛苦了。她会么,会把合欢梳扎进钱方回心口么?

丁红是个孤儿。丁红在两岁时就成了孤儿。

丁红是被西门飞燕抚养大的,是西门飞燕收她为义女,而且把粉合欢交给了她。

丁红的武功是西门飞燕亲自传授的,现在西门飞燕又把令主之位传给了她。

丁红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丁若珊。至于父亲是什么人,西门飞燕只说不知道,只说丁红是丁若珊死前托付给西门燕的。

丁红长大了才知道,这绝无可能。

因为血鸳鸯令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满了血腥味儿。西门飞燕从没有朋友,西门飞燕绝对不可能有耐心去收养个孤女。

所以丁红不相信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古怪,一定也充满了血腥味儿。

她不相信,但不敢追问,连查访都不敢。

西门飞燕若知道她心怀异志,一定会要她的命。

现在丁红当了令主了,她会慢慢查访的,因为丁若珊是扬州人,是扬州某一户大盐商的女儿,有了这点线索,她就会查清自己的身世。

但当务之急是不能让林梦再跟着钱方回了。

血鸳鸯令主应该拥有一切。

有人敲门:“令主,属下有要事禀告。”

丁红收起合欢梳,却没有起身:“说吧。”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尊严和威焰。那是一个血鸳鸯令主应有的声音。

“钱方回和林梦正在市上,住在源顺客栈,天字三号。”

“知道了,仔细监视,若有变动,马上来报。”

“是,属下告退。”

月上林梢。

月光下的客舍一派宁静,宁静得连刀光都那么迷人。丁红的居室自然是戒备森严,她却难以入睡。

丁红懒懒地翻了个身,摸出合欢梳,借着月光看了半晌,放在嘴边亲了亲,摸出血鸳鸯令,又亲了亲。

这两件东西,一件是杀人凶器,却又预示着她的幸福;另一件则象征着权力,象征着她的地位和名望。

丁红轻轻笑了,将合欢梳和令牌放在枕头下,解开了衣衫。

她要好好睡一觉,最好能一觉睡到天亮。

夜晚遮蔽了残杀。

夜晚又掩护着罪恶,掩护着凶杀。

她的手停在自己的胸脯上,轻轻摸了摸,软软颤颤的,让她自己神不守舍,她的手轻轻地在丰满结实的胴体上移动着。

“我会得到他的。”她已在轻微地呻呤:“会的,我会的,我要让他这样……”

合欢梳的颜色走上了她的面颊,粉红粉红的,夜晚也代表了合欢。

第十四章 三更时分

三更时分,钱麻子和林梦还没有睡着。

同行这几天,却没走多少路,是因为钱麻子身体尚未痊愈,然而,最最重要的原因是—

—林梦让钱麻子占了大便宜了。

说起来让林梦和钱麻子二人都挺害羞的。

离开林家的第一天晚上,他们就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下来,而且钱麻子颇有些心虚地只要了一个房间。

林梦红着脸进了房间,钱麻子又将门栓上了,开始傻笑。

林梦还在伤心,因为她为了钱麻子这个“死麻子臭麻子”而被赶出了林家。

钱麻子对不起她,那是一定的,不仅是对不起,而且还是“非常非常”地对不起。

因此林梦觉得好伤心好伤心,她觉得自己是个最最不幸的女孩子,天下没有人比她更孤苦无依了。

林梦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大骂钱麻子是“臭麻子”并骂他“没良心”,然后仍是“让我怎么办”。

钱麻子却笑吟吟地走过来走过去,不时搓搓手,吹吹口哨,显然他很得意。

突然钱麻子走到她面前,伸过脸颊,一本正经地道:“你想不想打我一个耳光出出气?”

林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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