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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林氏长兄-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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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首饰也多是银的、青玉的。
  先前贾敏去时,因借住外祖母家;怕舅母有忌讳;她并不很敢戴孝,就是给母亲烧纸也得偷偷的,就怕下人们见到了胡说。不过既然现在新当家的哥哥已经自己带头穿起了白色,黛玉也少了那些避讳。
  虽说感激兄长的孝心,然而对于这个陌生的哥哥,到底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的。
  林家的老人、父亲的同僚们说,这个年轻人三元及第,文章被所有的考官交口称赞。从现在看,品行也好,过给了父亲,也不是敷衍了事,而是千里迢迢快马加鞭地来主持丧事了。一应排场,他都安排得有条不紊。而最出头的,大约就是灵堂上同贾琏的那一番唇枪舌战。
  黛玉并不知他们是如何辨的,只知道一向伶牙俐齿的琏二表哥不得不放下了手头一切的事,而后,父亲的丧事便由林家人来主持。
  这个兄长,说是只比宝玉大两岁,可是板起脸来时,目光如刀,狰狞呼啸着剥开了荣国府给一个小女孩儿设置的虚假幻象。
  锋利如斯。
  黛玉从未见过这样厉害的年轻人。甚至她的舅舅,都不定有这样冷静得不起波澜的处事风格。做事干脆利落,不到几天,林家下人都已对他俯首恭敬。
  兄长是山东林家的长房长子,虽说是养子,却待养父养母极其孝顺,那边也对他极好,听说分家产时,他与亲生的两个是平分的。甚至连叔伯们也没有一个怠慢的。他同林家亲生的儿子并没有一点差别。
  而现在,这个人过给了父亲。黛玉心想,他们也才认识几天而已,能比得过那边林家待他如己出的十几年么?而且,自己不过一个小小女子,不能同那边一样爱护他,甚至要麻烦那个少年替自己操持。
  他会嫌麻烦吗?会和外祖母家的下人们说的那样,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吗?
  “咱们明儿个见了几个族叔,没几天就该回去京里了。”林沫捧着些账本子过来,全都堆到了黛玉面前,“这是我同管事的一起总结的,父亲留下的田庄家产,妹妹先过目。若有不对的,咱们再清点。”
  黛玉也才见了这个便宜哥哥没几天,然后便是操办父亲的丧事——总算有儿子替林清捧幡摔瓦,林如海的丧事也办得有木有样。做儿子的送纸,做女儿的烧纸,他终究也算走得儿女双全。只是来悼念的见小女儿柔柔弱弱,哭得形容具毁,做儿子的也不过是个瘦弱少年,且林家人丁零落,以后官场也全无依靠,不觉都叹了口气,道声珍重。
  林家祖籍山东,祖上移居到了江南,虽然人丁简薄,但到底是封过侯的人家,兄妹两个也是有族人的。林海死在了任上,他们扶灵还乡。清点了家产,黛玉才知道先头贾琏不肯让父亲安葬故土是因为什么。不过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但既然他过给了父亲,那比起自己,这个兄长便更有资格继承家产,黛玉于是道:“全凭哥哥做主。”
  “人总得有些后盾的。我的意思,父亲姑苏老宅,咱们便借给族人们居住,一来不至于凋零,二来,也算是尽些余力。”林沫道,“余下这些,妹妹点点看有无遗漏,便算作妹妹的嫁妆。”
  “兄长?!”王嬷嬷一脸喜色,黛玉又惊又奇。
  见过族人,两家考究起族谱来,发现林沫先头的养父林清竟与这边林家是同根同源的,族里人受了他的好处,又知他是新科状元,且五代之后仍得袭爵——还比林海之父之爵还高了两等,且山东本家虽为官的不多,但功名、家产俱是不缺。自是愿意与他亲厚。
  只是族叔们同他越发亲近,做妹妹的却始终有些彷徨。虽说对于年轻又冷静、身居高位的兄长甚至心怀畏惧,但是外祖母劝她留在荣国府之时,她还是摇了摇头。
  林家现在是有后的了。她需得同父亲的后人在一起。
  双木为林,独树无依。
  靖远侯府尚未修葺完毕,他们仍旧居住在状元府里头。地方不大,好在兄妹二人,住着也不挤。
  林沫拨了几个丫头来,其中一个叫闻歌的,比紫鹃还要大几个月,生得温柔可亲,说话做事也成熟稳重,更难得的竟然识字,像个温和的姐姐,叫黛玉不由得感觉到心安。
  兄妹二人口味大相径庭,林沫见黛玉每日要起早赶着早露来同自己一同用早膳,倒是提议今后不必如此麻烦,于是二人见面的机会愈加地少了,他又不是宝玉那样爱跟女孩儿玩的性子,得了闲暇是宁愿窝在书房里头看书的。兄妹两个也谈不上太亲近。
  那日里头天气格外好,有风,太阳也好,却不晒,闻歌提议:“大姑娘,咱们也去放放风筝,去去病气。”
  丫鬟们连声叫好,黛玉见丫头们兴致勃勃,虽则觉得自己一人放纸鸢也没什么意思,但有这些丫头陪着也好。
  闻歌有双巧手,亲自画了只活灵活现的大蝴蝶,裁了纸糊架子,又涂了漂亮的眼色,看起来同专人做的也没什么不同。
  黛玉笑嘻嘻地问:“牡丹风筝你会不会做?”
  “我画不来呀。”闻歌笔画着,“我就会画衣裳上的那样的。”
  “我给你画,你帮我做一个可好?”黛玉问。
  闻歌忙道:“那当然行。”
  一个院子的小丫头都高高兴兴地忙前忙后,热热闹闹地一起你做了个顶大顶大的风筝,颜色又好,形状也漂亮,闻歌还写了日后林家兄妹二人顺遂平安的话。几个丫头拥着黛玉到院里去放风筝。
  风正好,虽然都是女孩子,但居然也挣扎着飞了上去,只是她们跑不快,这阵风过去了,手里那种挣感便渐渐没了。
  “哎呀,掉下来了。”黛玉道。
  闻歌可惜道:“这阵风还是不够大——还得再等等。好在还没有飘远,我去捡。”
  雪雁正高兴着,道:“我去吧。”只是正要跑过去,就见那牡丹风筝摇摇晃晃地,挂到了院里一颗白果树上。
  那树有个小一百年的岁数了,因为没有嫁接,所以没不能结果,生得高耸如云,雪雁跳了两下,离最矮的那根树枝还有好些距离。
  这要是寻常风筝,丢了就丢了,不过是黛玉亲手画的、大家一起做的,就显得格外珍贵,何况还是要放晦气的,紫鹃吩咐着去取梯子来,就见林家大爷穿着半旧的家常衣裳,往这边院子来了。
  “在放晦气啊。”林沫抬起头来,又伸手试了试高度,转头对黛玉笑了笑,“你不会放罢?不过这个,还是得自己放着管用,比小厮放着有意思。”
  黛玉见了哥哥来,忙提着裙子来,思忖着该如何答话,就见林沫俯下身来,抱住了她的小腿。
  “啊——”她惊慌地短促地叫了一声,林沫已经稳稳当当地抱着她站了起来:“这下应该够了,是这里吗?”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下意识道:“再往南边一些。”
  林沫看着瘦弱,力气却比丫头们想象得要大许多。
  黛玉伸手把风筝摘了下来,扶着哥哥的脖子,被他轻松地放回了地上,脸不禁红了。
  “哦呀,闻歌的手艺。”林沫看了看她手上的纸鸢,“这丫头做风筝,看着一起都好,其实真的说起来,总是一边重一边轻的。走,我替你扎一个来。”
  俊秀挺拔如同白杨树的状元郎,原来竟是这么个温柔又风趣的年轻人。他不似宝玉那样会撒娇卖痴博女孩儿一笑,然而举止优雅,谈吐温和的男子,本就易让人心生好感,何况是林沫这样的好相貌好文采。
  那一日,黛玉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身量还是个小孩儿,却因为父母的早逝、人情的冷暖成熟得像是比宝玉还要大好些。而比她大四岁的兄长,已是本朝开国来最年轻的状元郎,受封一等靖远侯。这位后来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第一权臣,彼时才踏出了他奋斗的第一步——蛰伏。而那一年,只存在于舅舅口中的那个文雅王爷,开始频繁地出入他们府上。而日后,被黛玉认作“家”的那座府邸,也开始渐渐地修建。
  就如同闻歌在风筝上写的一样。
  痛楚的日子逐渐过去,一切步入正轨。他们仿佛开始被上苍另眼相看。
  黛玉心里一直明白,并不是老天眷顾,她能有后来顺遂又富贵的几十年,从来不是老天的功劳,只因为她有一个能干的哥哥。
  即使许多年以后,已经儿孙满堂的吴国公主,仍旧会记起自己初丧慈父后的第一个春天,当时还并不熟悉的哥哥把她抱起了头顶,让她伸手去摘枝头的那个风筝。哥哥的怀抱似乎蓄积了无穷的力量,能把她举到无论多高的地方去。即使想要去天上,也轻而易举。
  那天下午,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第217章

  林沫并没有生着三头六臂;他和旁人一样;两只眼睛一张嘴巴;此时正目标不斜视地盯着站他前头的曹尚书的后背,听了扶摇翁主爆炸性的要求也面不改色;仿佛这么个奇怪的女人要求见的并不是他。
  皇帝不置可否:“可惜林卿不在礼部。”又问翁主,“茜雪国与京师相隔千里;民风不似,习俗不同,翁主可住得习惯?”
  话题被轻易地扯开,林沫笑盈盈地听着;不见愠色。
  等退了朝,今儿个不归他当值;于是同曹尚书说了一声;得去上书房了。他教皇孙读书写字,这是抢了不少翰林院学士的饭碗了,虽说非翰林不得入内阁,但翰林院有多少人,最后被尊称为相爷的仅仅几人?有不少人,一辈子就在翰林院里头写写画画,出不得头,就是有些身份的,皇孙师傅这样的好差事谁不想干?却偏偏被林沫抢了先。
  曹尚书道了声“辛苦”,林沫便随着小太监往上书房去。几位皇孙都不论五官眉目如何,都生得圆圆滚滚的,跟着一个侍读学士摇头晃脑地念诗经,他想起家里头已经牙牙学语的修朗,不觉一笑,推门进去,先行了君臣礼,又受了师生礼,便又坐下,等着皇孙们有不懂的来问。
  待得休息时,水花霖跑过来,问了一声:“林先生,听说茜雪国的翁主到啦,为什么她能随便出远门,我却不行呢?更别说姑姑、妹妹们了。”
  林沫一愣,而后笑道:“人文风俗,自有不同。我们汉人崇儒,讲的是父母在,不远游,何况小王爷还年幼?若是独自出门,三殿下、王妃得多挂念。何况,咱们汉人的女子以温柔娴静为美,茜雪国风格与汉人大不相同,他们那头女子当家,女子就如同咱们的男子,要养家糊口的,自然是能四处奔波了。只是女儿家到底体弱些,这般操劳,便是能四处云游,亦不见得是幸事。”
  他话音未落,便听得一女声道:“林侯所言差矣,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林侯不是女子,怎知女子一定喜欢困于家宅之中,而非做番事业?”
  哦呀,茜雪国的女子,实在是林沫讶异不已,躬着背转身,行了一礼:“见过扶摇翁主。”
  那说话的果真是扶摇,她穿了一身五颜六色的织锦短卦,内着大红里衣。袖口仅到肘下,露出白晃晃的手腕,套了四五个金银镯子,走起路来叮咚作响,脚上蹬着牛皮小靴子,腰封紧紧地束着,纤腰不及一握。虽然身量奇高,然则整个人又奇瘦,站得笔挺,竟像是学过拳脚的样子。
  几个带路的宫女涨红着脸,小声道:“翁主,这不是——”
  “扶摇翁主,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翁主既然在汉家地方,不若也别叫做主人的为难?”他叹了口气。
  扶摇翁主的五官并不出色,胜在肤若脂凝,一双眸子亮得出奇,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林沫,才笑道:“林郎君,咱们后会有期。”
  “翁主千金之躯,下官自当避讳。”林沫已经不见喜怒。
  待得那女人走了,皇孙们才一拥而上:“先生给她行礼做什么?”“这女子好生无礼!”林沫被一群小孩儿挤得哭笑不得:“方才那就是茜雪国的扶摇翁主了,她是客人,微臣自然得客气些对她。”
  崇安王摇头晃脑的,似个小大人模样:“可惜这翁主竟是这么个模样,不见也罢。”
  林沫哑然失笑。
  这京城里头传得最快的就是消息——早朝时候宜德殿里多少只耳朵听着呢?于是不消半日,便传出那扶摇翁主半丝斯文也无,一来京城就要见俊秀男人的闲话来。她一个未婚女子,带着下人来京城抛头露面的,就够叫人吃惊了,更别说之前主动求王夫、而今要见柳湘茹、林沫的举动了。是在是没见过这样的女子,不怪大家伙儿瞠目结舌。
  林沫跟着小皇孙们念完了书,便抽身回府。只是刚到半道上九被人拦住了:“大人,小陈大人说有要事向您禀报。”
  到底已经在官场混了这几年,林沫也不是当年的单枪匹马的时候了,不过最得力的手下自然还是陈也俊。这年轻人肯吃苦,能忍耐,好学又踏实,家世也说得过去,静娴做媒,刚给他说了周家姑娘为妻——虽是周家旁系,到底是个嫡女,模样性子都好,陈也俊的寡母也见过那女孩儿,心里也是满意的,陈也俊也渐渐成了林沫门下的第一人,虽然年纪差不了几岁,然而口口声声以老师称之,他也确实能干,细致刁钻不逊林沫。只是文章写得不好,没能考取科举,也幸亏皇帝起了心思要考校世家子弟,否则,只怕浪费了一身才能。
  陈也俊说有要事,那估计也确实是要紧的事。而且还私下叫人来,那不是户部的活儿,是……
  林沫含笑点头:“好吧,我这就去。”
  陈也俊是个闷坏闷坏的人,见了林沫,什么话也不多说,悄悄地拉到一边儿去:“老师叫我查的事情,我已经稍有些眉目了,卢康有一个侄女儿,是嫁到了江宁余家。”他压低了声音,“虽说是庶女,但是嫁妆却……”
  林沫眼珠子一转:“先不要声张,到底许多年过去了,得仔细查查。”
  “我省的,不过是问问老师,这个思路可行与否。”
  “怀明。”林沫叹了口气,叫了他的字,“其实,这不过是我自己的执念,弄不好是要得罪多少人的,身家性命都在上面呢,你年轻,前程不可限量。这事原与你不相干的。”
  陈也俊笑了起来:“大人,芝麻官也是官儿,我吃着皇粮,总得干点事才对。否则,实在是对不住陛下。”他是因林沫的格外赏识才进入了官场的,不如说,他当初就是冲着林沫准备的那次考试——文不成武不就,亏得是自幼没了父亲,不得不替母亲出面打点庶务,练就了一身精打细算的本事,谁不知道他是林沫的手下?便就真的信了那些王爷的招揽,成了人家的幕僚,他身上也烙了林氏门生的印,哪是那么容易洗得掉的?既然注定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若就信得过他的本事才能,以及运气。
  一场豪赌而已。
  而后,陈也俊又一笑:“我刚刚听其他大人议论呢。扶摇翁主的性子真是出人意料,老师现下可好?”
  要不怎么说他闷坏呢。林沫已经来了这么久了,他偏偏这会儿来这一出,逼得做老师的人也险些脸红,看着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怀明啊,亏得郡君还说要你得了空去我家里吃饭,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书,抄一抄呢。倒学会挪揄我了?”他拍了拍陈也俊的肩膀,“早些回去吧,今儿不是你当差啊,宜人在等呢。”
  陈也俊既然升了五品员外郎,他的寡母自然也得了宜人诰命。老太太年轻时没了丈夫,独自把儿子拉扯大,吃了不少苦头,身子不大妥当,善仁堂的大夫们效仿着宫里请平安脉的规矩,五天看一脉,陈也俊是个孝子,越发地感激、听话。
  林沫因其生父得如斯运道,又因其养父,得此番背景。他认识近一半的太医,虽然因半途而废只是个半吊子,但是岐黄之术到底是家学,早刻入脑海,等闲毒药是逃不过他的眼珠的,这世上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请得动太医的,也不是什么人都病都适合请太医的,而除却太医外,善仁堂的存在就是那么重要。
  如若说水溶是凭着几代人的经营在这天底下布下天罗地网一样的暗哨获取情报,他大约就是不动声色地等人上钩吧。
  人人都说北静王那么个风流纨绔竟真的看上了靖远侯,不知给了他多少好处,只有陈也俊明白,无论是圣心、本事,还是前程,只怕林沫是要压过水溶的,若说提携,这二人还不知谁提携谁呢。
  每每这时,便有些艳羡水溶。
  他虽然因自幼丧父,日子过得艰难些,然而到底是世家子弟,也是跟着贾宝玉卫若兰他们打小混到大的,男色之途,虽自己美试过,也是有所耳闻。何况,微微侧过头看了一眼他的老师、上司。
  虽不似柳湘茹那般的男生女相,也是一张清秀的脸,五官精致,肤白如雪,唇形浅薄,宜嗔宜喜,本来也是貌若好女的样子,却因有一双英气而张扬的眉毛而免去所有的误解。
  真是张好看的脸,身段也是极品。
  得了这个人,就是权势前程啊。
  虽说他已经有了北静王。但北静王前期的确能帮他许多,后面呢?比如说林沫正在进行的这次调查,北静王就没有插手。
  不敢也罢,不愿也罢。
  林沫并没在意他心里所想,同往常一样说完话,便抽身回府。他最近又要教小皇孙念书,时间越发地紧张,修郎学说话,第一声叫的惊人不是爹爹。叫他心里警钟大响,甚至有什么活都想着带回去做才好。
  陈也俊就这么看着林沫同他道别,上了挂着北静王家徽的马车。
    
    第218章 侯妃出手

  “今天不是没什么事?怎么还特意绕回来户部?”扶摇翁主的胆大妄为虽然不过是个笑柄,但水溶却着实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你再不早些回去;你儿子就要不认你了?是有多要紧的事?”林沫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这话说得奇怪,北静王府以探听消息闻名于京师;叫各路人马都觉得棘手。还有什么消息是他不愿意知道的?他想了一会儿,脸色一白,想起在林沫书房看见的那几本册子了:“你真没放弃?”此事真凶险;需要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他犹豫了一阵子;才开口:“已经有眉目了?”林沫闷声道:“你要是知道了这过程,就断没有抽身的道理了;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水溶苦笑道:“你当初答应同我一起不清不楚的,不就是觉着自己一个人走得孤单,想找个人作陪?我若是连这点功效都没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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