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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吉米尔大公,看着远去的背影,他何尝没有看出勉强离开的第一军团长的畏惧?
但是此时的他只剩下了叹息,以及在这个城堡中,对于这些出征人们的祝福了。
可惜,凡人的祝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般效果。
纠集起了三个军团兵力的第二军团长,在距离弗拉吉米尔大公国的都城还有三十里地的平原地带,布置好了他决战的防线。
他最精锐的士兵们穿上了密不透风的铠甲,而他的身后则是用丰厚的铜币们,所募集到的各地的民兵与雇佣兵。
这些四处流浪的军队们,里边不乏一些好手。
就比如那个叫做皮特潘的家伙吧,他能够在丛林中用一把弯弓,同时射出三根箭弩,就算是最为灵活的小鹿,也逃不过他的追逐。
而那个叫做拉蒂贾特思的战士,强壮的就如同一只森林中的黑熊,他后背上的两只硕大的巨斧,曾经收获了无数个敌人的脑袋。
这些亡命之徒,都有着自己傲人的绝技。
在面对那些野蛮的蒙国人的时候,用这般的人去御敌,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当顾铮率领着骑兵队伍,浩浩荡荡的进发到了弗拉吉米尔的都城领地之内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景象。
他们对面的平原之上,已经站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这群人的打扮各异,像是混杂在一起的丐帮。
有**着半个臂膀只裹着毛皮的高加索人,也有着同样东方面孔,手中握着弯刀钩链的哈萨克人。
有穿着一身紧箍皮衣的游侠,还有手持粪叉的农民。
在这些乱七八糟的队伍后方,才是由明亮的铠甲,所组成的正规军的方阵,人数看起来和顾铮所率领的骑兵队伍相差无几。
看到这里,顾铮笑了,而且越笑声音越大,他实在无法理解,他脑海中曾经想象过无数遍的强大的斡罗斯帝国的士兵们,竟然会是这般的模样。
而随着顾铮开始大笑,跟在他身后的那群最忠诚的骑兵卫队们,也开始哈哈大乐了起来。
这仿佛是能够传染一般,然后,就是整个的蒙古军团都笑了。
成千上万人的集体嘲讽,这种群嘲模式的开启,让对面的大公的军团长们,都不由的愣了一下。
“唉,你说对面的蒙国人在干吗?两军对峙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大笑?”
“难道说,这是他们的传统?还是说,这也是东方的一种巫蛊之术?”
“那真是太可怕了,传我的命令不能让他们再笑下去了!进攻!进攻!”
只有站在最前沿的那群雇佣群体,才能真正的看清楚来自于蒙国人的笑容。
哪怕是语言不通,他们也能看得出来,那就是**裸的嘲笑。
带着居高临下的蔑视。
作为斡罗斯武力值最高的一群人,什么时候受过这般的侮辱?
他们在烈性酒精的熏陶之下,早已经养成了,一言不合就动手的习惯。
所以,当军团长的进攻命令一发布的时候,那群穿的群魔乱舞的人,就手持着武器,嗷嗷叫的朝着顾铮的方向猛冲了过来。
“看我被自然女神祝福过的箭,怎么穿透你自大的头颅吧!”
哦,忘了说一句了,这群依然信仰着斯拉夫神话中的神明的斡罗斯人,在战争的前一刻起,还坚定不移的认为他们的神,是最强大的。
但是随着顾铮的这一声令下,他们就见识到了属于长生天的恶意。
“放箭!”
坐在马背上的顾铮,就算是头上顶着一个倒扣的火锅头盔,也影响不到他的帅气,而随着他的手臂的落下,四面八方的箭雨,就随之升了起来。
那些嘶吼着的斡罗斯的雇佣兵们,还没来及做出任何有效的抵抗,就死在了铺天盖地的箭雨之下。
其密集程度,简直让人无处可藏。
只有那些手持盾牌的人,凭借着出色的反应逃过了一劫,而那些信奉个人武力的游侠们,他们手中的弓箭还没来得拉开,就已经被蒙国的强弓给击败了。
这不是战术上的胜利,而只是装备上的碾压了。
当一个帝国已经进化到了集团军配合作战的时候,另一个还在靠着自己的财力,募集雇佣兵的国家,又怎么可能是对方的对手。
那个可以徒手与熊搏斗的涅克十万夫斯基,已经和一个稻草人的箭靶子一般的,倒在了地上。
而那个号称最为灵敏的刺客,也早已经从掩护他的人的背后,悄无声息的跌落。
只因为一支弓箭穿透了前方充当肉盾的人的咽喉,然后直插在了他的眼球之上,穿透了他那自诩聪明的脑颅。
从顾铮下令,到众人的倒下,这仅仅只是一个两分钟不到的过程。
而就是这一个短短的时间,就昭示了他面前的上前号人的生死。
一些还提溜着粪叉,打铁的大锤子的民兵农夫们,因为身手不够敏捷,而跑在了队伍的最后方。
也正因为他们的不能干,而在这一轮的箭雨之下,逃得了性命。
安静,此时的战场上只剩下了死一般的寂静,却在一个双股颤颤发抖的农民的恐惧的嚎叫声中,将这般的死寂给打破了。
“啊!我不想死啊!”
“快跑啊,他们是属于魔鬼的军团,是神明惩罚的战争!这是神明之间的战役,不是我们的啊!”
然后,跑的时候还不忘记捡起他刚才因为惊恐,而抛下的粪叉。
第328章 圣斗士,出列吧!()
而在战场内,横尸遍野的正中央。
那几个抄着重盾的战士,在以最快的速度,环绕了他周围一圈的倒下的战友之后,就突然将巨大的盾牌,往自己后背上一背,防止着后边突发的冷箭,头也不回的也往那些农民逃跑的方向,飞蹿而去了。
往常这被游侠刺客们嘲笑许久的,重盾手这般移动迟缓的职业,竟然被这群人,跑出了百米飞人的速度。
须臾的功夫,竟是跑到了那群溃散的农民的前方,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广袤的斡罗斯的土地之上。
只剩下了几只老鸦,乘着刚刚挂起来的小旋风,落在了那些新鲜出炉的尸体之上。
‘呱呱……’
这是多麽大的嘲讽。
随后,就从蒙国的军队中,爆发出了更加大的嘲笑之声。
“哈哈哈哈哈!”
“我去!这/》
“这 /》 “你家儿子多大了?”
“八岁!”
够损的……
就是这般的嘲笑,让对面那些听不懂蒙国人的语言的斡罗斯人,还是愤怒了。
“这简直就是对我国勇士的最大的侮辱!”
“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弗拉吉米尔大公国中,最强战力的厉害!”
“全体士兵注意,听我的命令,将你们的头盔放下,抽出你们手中的长剑,上马!”
而在军团长的这一声命令下达之后,属于斡罗斯的最高战力,就呈现在了顾铮的眼前。
他们所有的人都穿着一整张的铁皮铠甲,这些仿造欧洲制式的昂贵的半身盔甲,是用一整张的生铁皮,锻造而成。
除了能让胳膊灵活转动的手臂以及肩膀上的接缝之外,全身竟是连一丝的缝隙都无。
这绝对是用大量的金币,才能堆积起来的部队。
否则依照弗拉吉米尔大公领土的范围,他手底下的精锐部队的数量,也不可能只有这区区的万人的规模。
可见想要打造这样的一支强军,光是有人是远远不够的。
战争就是金钱的消耗战,这一点果然没有说错。
可惜,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蒙国人。
顾铮没有嘲笑这场如同闹剧般的战役,而是试探性的,又让士兵们放下了一阵箭雨。
‘叮叮叮!’
果不出他所料,虽然对方开始冲锋的骑兵的队伍,只有几千人的规模,他们身后跟随着的都是步兵方阵。但是他们身上穿着的这种包裹的密不透风的铠甲,才是弓箭手真正的克星。
普通的箭弩,穿不透对方的铠甲。
但是越是这样,顾铮反倒是越加兴奋了起来。
他就站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伸出了他发出另外一个战术命令的双手。
“二号方阵,重骑兵出列!”
听完了这句话,他身后的几个将领那跃跃欲试的眼神,立刻就变成了一阵的悚然,而他们的嘴唇也诡异的抽搐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劝阻的声音。
算了,自家的汗王,什么都好,头脑清晰,作战灵活,还能与将士们同吃同睡。
就算是有些恶趣味,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属于第二方阵的重骑兵的队长,则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他们的队伍,得意洋洋的从方阵中走了出来。
在经过其他方阵的时候,还不忘记把自己的头昂的高高的,来表达他此时的骄傲。
作为整个军团中最为拉风的骑兵队长,他们的队伍合该在这种重大的战役当中,成为先锋的。
而等这群骑兵队伍们,响应了命令直接冲向了战场的时候,连一旁负责策应的轻骑弓手,都停止了放箭。
他们不敢啊,怕误伤。
要是擦到了别的骑兵队,顶多就是个剐蹭啥的,包扎一下伤口,对方也不会太难为他们。
但是要是不小心蹭到了这支队伍,那罪过可大了。
……
一群人就这样心思复杂,很不是滋味的,看着这一队金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人……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淡到什么程度呢,仿佛是最纯白的,圣洁的颜色。
而其中的那些不怎么白皙的,在每次出征的时候,还被蒙大坎,也就是骑兵队长,给特意的撒上一些面粉作为点缀。
至于这些骆驼们身上的装扮,那简直是太风骚了。
顾铮把他缴获出来的那些黄金,让讹塔刺城手艺最好的珠宝匠人,给融化成了厚薄均匀的金链子。
然后让当地最心灵手巧的女人们,配合着铸融匠人们一起,给制作成了黄金的锁链甲。
而这般的黄金甲,不是给人穿的。
而是给骆驼。
它们完美的护住了骆驼冲锋的时候,而露出来的过长的脖颈,前胸,以及额头。
再配上整张的厚牛皮的皮铠,就制成了一种新的重甲骑兵的装备。
顾铮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叫做圣铠。
金灿灿的,是十分具有圣洁的味道。
如果只是这样,大家勉强也是能够忍受了,毕竟这骆驼打扮的和个金元宝一样的,但是它好歹都是统一的制式不是?
可是你看看坐在骆驼上的那群人,都是个什么德行!
不好好的穿着他们蒙国的军服就算了,还非要裹什么阿拉伯人的长袍。
说是自带祈福的作用。
没想到他们的汗王还挺支持,只不过又多提了一句的要求。
那就是黑色的长袍和白色的长袍,他们要层层递进,一层黑一层白,要排列的整齐有序,保证在骑兵方阵跑动起来的时候,富有格调才行。
这bsp; 你看看那些土鳖的中亚人,自从跟着他们蒙国人开始抢劫,不是,是开始搜集物资之后,就把自己给打扮成了一个暴发户一般。
竟是将所有的宝石,都点缀在了自己的武器和铠甲之上。
那群人丧心病狂的和身子底下的骆驼们,穿上了情侣装,用纯正的黄金给自己打制了锁子甲,不是用来防御,就是用来风骚的。
再配上他们那五颜六色的大马士革的弯刀,每当他们出来训练和劫掠的时候,都能成功的将蒙国的军队,给映衬的如同一个要饭出身的队伍一般。
你说这样的军队有多么的拉仇恨值?
但是,是真的震撼人心啊。
神秘的伏尔加河西岸的阳光,洒落在这些最璀璨的金属之上,露出了它最为华贵的外衣。
如同神兽一般的骆驼,带着它悲天悯人的表情,忽闪着迷人的长卷睫毛,在辽阔的战场上驰骋。
这一支真正的黄金卫队,裹挟着大无畏的气势,与充满着斡罗斯情调的重甲骑兵碰撞到了一起。
‘噹噹噹’
弯刀与重剑碰撞在了一起,错身之间,无数匹马匹与骆驼交错前行。
那些骆驼重骑兵方阵的人们,他们十分潇洒的在两军交锋的同时,一排白衣持盾,阻挡住了前方的迎头劈砍,而给第二队的黑衣骑兵们,弯腰斩马的机会。
‘噗噗噗!’
两个骑兵方阵完美的交错分开,然后战场外的所有人的都看到了,迎接他们两队的是,个别的骆驼骑兵躲闪不及被劈砍到马下,以及属于弗拉吉米尔大公骑兵卫队的骑士,成排的坍塌。
这一场景,让斡罗斯的军团长们猝不及防。
他们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成片倒下的卫队士兵,搞不明白为什么才一个回合,自己这方就会有这么多的人倒下?
可是更加让他们惊呆了的事情还在后边呢。
只见领队的那个蒙国人,再一次的举起了他的胳膊。
这一次不再有什么奇奇怪怪的队伍从身后跑了出来了,而是漫山遍野的骑兵,没有阵型,没有安排,就是这般的用人数上的优势碾压了下来。
黑压压,黄乎乎,吆喝着奇奇怪怪的号子,挥舞着他们并不熟悉的武器。
等到他们缓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家还没有停下来冲刺的骑兵方阵们,就一头撞进去了第二波冲锋的蒙国重骑兵。
这一次,他们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人间地狱。
就算是装备了如同乌龟壳一般的重甲,也无法抵挡。
因为对方用上了狼牙大棒,刺钉大锤,一切势大力沉,能够在惯性的作用下,将他们打成肉泥的一种武器。
军团长只看到了陷入到了包围之中的骑兵团,在没有了骑兵的速度的冲刺之下,仿佛是一只被小浣熊发现的硬壳螃蟹,生生的被对方用石头,砸成了一摊血肉模糊的烂泥,最终成为别人嘴中的美味。
可是这并不是最恐惧的。
最为恐惧的是,那些骆驼骑兵仿佛是开了挂一般的,分开他们那庞大的坐骑队伍,绕过了那些步兵的阻挠,竟是朝着身后属于指挥中心的位置,冲了过来。
而那些试图转身营救的战士们,则突然就被改换了武器的对方的轻骑兵们,给阻拦在了当场。
第329章 自我推销的也卡琳娜()
这一次,他们不再使用弓箭,而是使用一种一次可以发射三支箭的弩箭。
他们打击的地方也十分的巧妙,总是朝着他们脚底下,只穿着绑腿和皮靴子的下半段,没有铠甲保护的位置射击。
这些头重脚轻的卫兵集团,不过须臾的功夫,就变成了抱着脚丫子打滚的姿态,丧失了一个重甲步兵军团的,所应该有的战斗力。
而这一场怪诞的交锋,从它的开始到它的结束,也只不过是过了一个时辰,对于交战的双方来说,它短的就如同是一个瞬间。
这时,统帅军团的首领,才知道了什么叫做恐慌。
可是到了这般的地步,他已经无路可退,他的背后就是大公国的都城,而他的面前,正在逐渐溃散的军队,就是这个公国中的最强,也是唯一能够战斗的力量。
完蛋了。
为了弗拉吉米尔大公骑士的荣耀!
想到这里的军团长,带着必死的信念,抽出了手中的阔剑,他看了看他身边的几个并肩作战的兄弟,拍了拍属于第一集团军军长的肩膀,有些忏悔的说道:“我不应该嘲笑你是一个懦夫。”
“更不应该把你带来的那些消息,当成是夸张之语。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我只希望我们当中的人,能够有幸活下来,只要我们的军团编制扔在,恢复公国荣耀的希望,就仍然在。”
可是被拍着的第一军团长,只是苦笑了一下,他压根就没有对方这般的乐观,他只是将头上的头盔按下,说了一句大家都不明白的话语:“你总会知道的,在魔鬼的手下,是无人能够侥幸逃脱的。”
说完,他就冲向了那队越来越近的属于金灿灿的骆驼骑兵。
瞬间,最后的指挥卫队们,也和蒙国的大军纠缠到了一起。
可惜,他们的高武力,并没有让他们存活的太久。
不过小半刻的功夫,刚才还厮杀震天响的现场,现在已经变得一片静悄悄。
顾铮就坐在高头大马之上,他身子底下的马匹,白得看不出一丝的杂毛,只有四只马蹄之上,生长出来的如同黑色的火焰一般的毛发,迎风飘扬。
宛若踩在地狱火中的神灵,带着死亡的气息。
但是随着他的马蹄嗒嗒嗒的经过这个战场的时候,第二军团长才明白,在最后,他的老朋友对他所说的遗言的含义。
因为就是这个年轻的将领,风轻云淡的从一层尸体中走过,然后轻飘飘的丢下了让人绝望的一句话。
“将疑似未死亡的尸体,全部补刀,身上的重甲扒光,武器统一收集管理。”
“剩下的财宝,先来先得,至于剩下的尸体,统一堆在那里焚烧。”
“我是一个好人,在这般的天气中又避免了一场瘟疫的蔓延,毕竟不能因为这场战争的影响,去祸害到我未来的子民不是?”
而躺在地上装死的,那群和第二军团长打着一样主意的人,则是:呵呵。
然后,躲不过去的他们,就发生了这个战场上的小规模的反抗,可惜在顾铮的命令之下,他们就像是无助的水花,须臾的功夫,就平静了下来。
大公郊外的土地上,有一片山坡,花儿开的永远是最为娇艳。
时代久远到了人们都不记得这是为什么了。
只有那回荡在这里的精灵,才能在夜深人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