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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唐奇情-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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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夫人有点诧异,转头有点不舍的看了李汇一眼,再看着李光弼有点担忧的问道,“会不会快了一点。”

    贺二娘看出了王夫人是舍不得儿子,笑着接过话,“王夫人莫不是舍不得儿子了,这去得早,也是为了三郎好,三郎这回肯定能一举高中,光耀门楣的。”

    王夫人听着这话心里才舒坦开来,微笑着点了点头附和道,“也罢,也罢,儿大不由娘啊。我们得赶紧去准备些东西。”

    阿苏此时也忍不住抬眼看了李汇一下,却发现他的目光也望向这边,眼神交汇处,阿苏心砰砰直跳。赶紧垂下眼帘来,看向了别处。

    早上李汇说的要离开,原来是这样子一回事,现在听上去是个好消息,可之后呢?阿苏还是忍不住心里暗暗的担忧以后的事情。

第五十三章 祝你一路平安() 
用过午膳之后,阿苏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走了出来,不知不觉又到了小花园的凉亭中,李汇真的要走了,去的还是可能迎来凶险的长安,阿苏却无能为力,只是看着园中水池中粼粼水光发呆。

    在这里,最亲近的姐姐嫁人了,现在自己最在意的人也要走了,阿苏确实觉得有一些失落,只恨自己当初没好好学习一下历史,只有一知半解,想多说一点,多做一点也无从下手。

    “阿苏,你果然跑这里来了。”身后传来李汇的声音。阿苏发呆的时候,总是忽略了旁边来人的动静。

    “汇哥哥,你怎么跑这里来了,还不去收拾东西,你,明天就要启程了。”阿苏看着李汇过来找自己,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只是也担心他是否安排好明日的远行。

    “刚才见你没有说话,我以为你有话想单独对我说。”李汇忽然的一句,目光有点急切的看着他,幽深的眼眸仿佛一汪深潭,看久了会让人陷进去。

    阿苏赶紧转过头来,心里直打哆嗦,话锋一转,反问道,“你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天机吗?”

    李汇一怔,挑起一道眉,淡淡的笑了笑,“有危险又如何,人总不能因为可能的危险而一直躲避吧,说不准还有未知的危险在等待呢,阿苏?你说是不是。”

    阿苏愕然,人家到底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如果事事惧怕,何能施展抱负,闯出自己的天地。

    阿苏便点了点头附和道,“汇哥哥说得对,人啊,不能老瞻前顾后的,不过,你此去长安,一定要万事小心。”

    李汇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这时他的目光越过小池塘,落到了假山边栽种的几颗菊花上面。

    当下秋意正浓,正是菊花开得最浓烈的季节,树叶开始掉落,而菊花却迎来了绽放。

    阿苏顺着望过去,也看到了那几颗金黄灿烂的菊花,便随口问道,“汇哥哥,喜欢菊花?”

    “也不尽然,梅花、兰花我也喜爱。梅花耐寒、经霜傲雪;兰花清雅,遗世独立。”李汇转过头来又看着阿苏说道。

    “汇哥哥爱的都是花中君子啊。”阿苏投去赞许的目光。本朝中人,大多数盛爱牡丹,花开富贵,却不知浮华耀眼。

    “那阿苏喜欢什么花?”李汇有点好奇的问道。

    “莲花吧,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阿苏随心回话道,可说完又发现说漏嘴了,这两句是名句不错,不过是宋朝的啊。自己又盗用后世的名句了,真不是故意的,实在是说道莲花,这两句就张口就来啊。

    李汇一听,觉得阿苏说得对仗工整,文采清雅,刚想夸她两句,却发现阿苏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一副说错话的样子,诧异道,“阿苏说得极好,怎么这个表情。”。

    “没有,其实我还想说我喜欢莲花,还因为莲子、莲藕都能食用,呵呵。”阿苏觉得这样的回答更加实在啊,她是真的喜欢吃莲蓉和莲藕炖排骨啊。

    李汇听了哑然失笑,这个理由确实有趣又实在很多。

    秋风徐来,丽日当空,却只送来温暖而不是曝晒,多么难得的秋日午后时光。此刻的李府花园没了夏季的没有虫鸣蛙叫,却有一对少男少女的轻声笑语,仿佛完全忘记了明日即将离别。该来的离别总是会来,把握现在的相聚才是最好的送别吧。

    第二日一早,李府门口停了一辆马车,一个壮年的家丁正在往车上搬运东西。车子旁边一群家人正在为李光弼父子送别。

    “阿娘,儿子和汇儿就要远行了,你在家中多保重啊,那边安顿好了,我会接您过去的。”李光弼对着李老夫人拱手说道。

    李老夫人拍了拍李光弼的肩膀又点点头,没有多说话,而是上前,抱了抱儿子又抱了抱孙儿,所有的慈爱都在暖心的拥抱中。

    “郎君放心,我会照顾好阿娘的,家里一切事情我都会安排好的,你此去,万事小心。”王夫人眼睛此时都有了一点湿润,擦了擦眼眸又嘱咐一句,“请您照看好汇儿。”

    李光弼上前也拥抱了一下王夫人,郑重的说了句,“你放心。”

    一旁的李汇也应声说道,“阿娘放心,汇儿汇一路小心的。”说罢也上前抱了抱王夫人。

    李象和李义忠也上前和父兄一一拥抱。

    这时,一阵马蹄声响起,只见远处来了几骑人马。众人都闻声望去。

    近处一看,发现来的正是仆固怀恩父子还有阿茹和仆固珊瑚。

    “仆固老弟,难得你还记得在下。”李光弼有点惊讶也有点感动。他在军中以严厉著称,人缘并不是很好,现在又辞官那么久,如今要走,还真没指望有人会来相送。

    仆固怀恩飞身下马,将手中的一个坛子递给他,豪爽的说道,“哪里的话,哥这里别的没啥送的,有一坛好酒,拿去给你路上解闷喝一喝。”

    李光弼双手上前接过了酒坛,仆固怀恩随机附耳说道,“你要去长安的消息,还是郭公告诉我的,他不好来见你,让我向你道别。李兄,其实郭公这人真不坏。”

    听到郭公二字李光弼眉头先皱了一下,随即还是舒展开来,冲着仆固怀恩笑了笑。随手将酒坛递给李汇,拱手恭敬的给仆固怀恩作了一个揖,“多谢仆固老兄相送。”

    这时候,阿茹走上前来,“姨父,多谢您对侄女的照顾,听说您要走,我连夜锈了一个锦囊给您,装装铜钱碎银子还是可以的。”说罢,将一个藏蓝色绣着吉祥纹样的锦囊恭敬的递上去。

    李光弼接过来,放到了怀里,摸了摸的阿茹的头,关爱的说道,“好孩子,难得你的孝心。”

    “你们都送李伯伯了,我的礼物就给汇哥哥了,毕竟汇哥哥教了我那么多天的书法。”轻盈的声音响起,仆固珊瑚款款走来。

    “三弟,你的功夫没白费啊,快去吧。”李象一脸坏笑,顺手就将还有点懵的李汇推上前。

    这样子在众人面前接受仆固珊瑚的礼物,李汇显得有点不好意思,只是腼腆的笑了笑。

    仆固珊瑚却大大方方的,拿出了一个香囊递给李汇,笑眯眯的说,“送给你香囊,提神醒脑。”

    李汇连忙接住,并且作揖道谢。可这时,珊瑚又举起手,遮着嘴巴对着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里面有你喜欢的沉香,我在你书房闻到过。”说完,对他眨巴一下眼睛,就赶紧走开了。

    李汇听了,想起那日在书房,两人靠得很近握着她的手写字,脸倏地一下红了,赶紧转过头望着别处,仆固珊瑚的热情大胆有点让他不知所措了。

    “哇,送了礼物还有悄悄话啊。三弟这是不好意思了啊。”李象又起哄了。李光弼一个冰冷的眼神丢过去,李象立马停住嘴。其他人只是窃笑。

    这时候,贺二娘把阿苏推了过来,“这个傻丫头,昨天厨房熬了半夜说给你们做吃的,这会子倒是扭扭捏捏了。”

    只见阿苏抱着一个小罐子,提着一个小食盒,慢慢的走了过来。只是表情有点小沮丧的样子。

    刚才的一幕她也看到了,人家姑娘多会送东西啊,香囊,多么有意义,实时佩戴,随手闻香,自己的东西吃过就没有了,没,有,了。

    而且刚才说的是什么啊?不会是表白了吧,看着汇哥哥都有点不好意思的扭头,这是临别告白吗?呜呜呜。。。阿苏的内心又一次被强劲的对手打败了,心中的小人倒地大哭。

    “阿苏,做的什么好吃的?”李汇倒是转过头来兴致盎然的问道。

    “我用今年新开的桂花,做了一盒桂花糕给姨父,做了一罐桂花酿给汇哥哥。”阿苏低低的声音说着,说完把食盒先给了李光弼。

    走到李汇面前,抬起头,鼓起勇气认真的看着李汇漆黑的眼眸,一字一顿的说“祝你一路平安。”

    李汇垂眸一笑柔声说道,“我知道。”,又抬手摸了摸阿苏的头,然后再回身向周围的众人作揖道别。

    此时仆固珊瑚眼看着李汇眼中除了依依不舍,又闪过了一丝小小的失望。

    李光弼也向四周拱了拱手,此时驾车的家丁掀起了马车帘子,迎接着主人上车。

    在众人的目光中,马车缓缓驶出了,载着众人的祝福,马车越走越快,迎接他们的又是一个新的天地了。

第五十四章 去长安的路上() 
从灵州到长安是一路向南,大概有一千来里的路程,马车走官道,白天走,晚上歇,也得走个八九天。

    李光弼刚入仕途的时候就在长安,当时的他在羽林军中任职了两三年,王夫人也是那时候纳的妾,他们生了李汇以后就一起回了西北。

    从那以后,李光弼也就朝廷召唤的时候去过两次长安了,而李汇出生后再也没踏足过长安地界了。所以此次长安之行对于父子来说都是新鲜又期待的。

    说起来这次的长途旅程也是李光弼和李汇最长的一次父子单独共处时间了。马车上李汇是毕恭毕敬,李光弼也言语不多。

    赶车的唤作大春,是府上李老夫人贴身婢女小春的亲哥,三十出头的年纪,生得高大健壮。李光弼个性节俭,家里家丁婢女都不多,一个顶一个的用,这次出门,也就带了他一个过来。

    出了灵州地界,时间就到晌午了,赶车的大春估摸着官道上的最近的驿馆怕还是要走两个时辰,此时也人困马乏,于是对着马车内小心询问道,“郎君,驿馆怕是还得两个时辰,现在要不找个宽敞点地方,我们停下来吃点东西,马也休整下了。”

    李光弼闻声掀开帘子看了看,这时候官道上也就他们一家马车在跑,周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于是吩咐道,“那就找个草茂盛的地方歇息吧,放马去吃点草,我们也歇歇吃点东西。”

    停了马车,三人就地在车上随便吃了点,喝了几口水,大春见前面坡上的草长得不错,便牵着马走过去了,李光弼和李汇坐累了,便靠在马车边歇歇。

    此时李光弼看着李汇,想起了早上仆固珊瑚送他香囊的举动和神色,便装作漫不关心的随口问道,“汇儿,你和仆固家的那个小娘子是怎么回事?”

    李汇听了一怔,没想到父亲会问起这个,也难怪,早上仆固珊瑚的举动确实太张扬了一点,于是便若无其事的回道,“没什么啊,就是之前带着她临帖,她想表示感谢而已吧。”

    李光弼点了点头,轻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兄弟三个其实年纪也不小了,确实都到了该娶妻的年纪。只是汇儿,我希望你还是以科举为重,何况你两个哥哥都还未娶妻,你也别操之过急。”

    李汇尴尬的笑了笑,语气平和的解释道,“父亲放心,我现在真的还没那个打算,我对仆固珊瑚也没有那个心思,哥哥们都没娶妻,我在这还没行弱冠礼呢,更加不会急。”

    “你对仆固娘子没意思,我看着她对你倒是不一般啊,如果没意思,你还是注意点,别让人家姑娘误会了。”李光弼抬起眼皮看了李汇一眼。

    李汇从中听出了一丝责怪的意味。李光弼崇尚清心寡欲,看不惯男的妻妾成群,觉得是玩物丧志,风流惹祸。他自己也就一妻一妾,妻子亡故了,也没打算过另娶。

    他平时对儿子也是管得严,别人家的小郎君还配个婢女照料,他们兄弟三个除开婆子就是家丁,所以从没闹出过桃色新闻。早上的仆固珊瑚对李汇的举动,让父亲有了猜疑,所以问一问,不希望儿子闹出个沾花惹草的事情。

    李汇只好言辞恳切的给父亲承诺,自己会注意言行,减少不必要的误会。

    不多会儿,大春便牵着吃饱的马回来了,三个人随口寒暄两句便又踏上了南去长安的路程。

    十月的天,西北之地也是看着越来越日短夜长了。为了加快马车得速度,李光弼经常是天刚亮,就催促着从驿馆出发。

    官道一般修在平缓的地势上,遇到有山坡的地方,也是沿着山坡下面开的路,最窄的地方,差不多也能过下一辆马车,隔得一段距离,便设置有一个驿站,小的驿站可以歇歇脚,大一点的驿站还能吃个热饭,洗个脸。

    行了八九日,眼看离长安只有半天路程了。不过路确比之前难走了一些,尽是一些挨着山崖的道,有的旁边还有悬崖,还得仔细山上有碎石落下。

    大春是李府负责跑腿的家丁,平时府里出远门的事情基本都让他干着,所以他驾车技术最为娴熟,对一些路况也熟悉,这倒让李光弼父子省了不少心。

    马车穿进了一座大山,官道也沿着山势有了起伏,道路也变窄了,大春只能放慢了速度,小心拉着缰绳把控好方向,挨着路边的山崖越来越陡峭了。

    这时,只听大春“于”的一声,他突然拉起了缰绳,停住了马。原来前方道路不远处,有一辆马车停在那里了,车边还站着两个个人。

    “郎君,前面有辆马车停在了路中间,挡住道了。”大春对着车内报告道。

    李光弼和李汇闻讯,也坐不住了,李光弼便吩咐大春留下看车子,领着李汇上前查看究竟去了。

    马车旁边,一脸愁色站着的是两个年轻的胡人男子,从胡袍上的织锦纹样来看,应该也是出自富贵之家。

    一个穿着绛红色胡袍,约莫弱冠年纪,浓眉大眼,鼻子高挺,眼神锐利,华丽的衣袍上还佩戴着香囊玉牌,精致短剑。自然一派华贵之气。

    旁边站着的穿着一身黑色胡袍,二十七八的年纪,身形高大健壮,细长的丹凤眼,小麦色的皮肤,最为扎眼的还是身上佩戴了一柄宝刀,刀柄装饰的琉璃闪闪发光。

    他们看见来了人,黑袍男子便主动上前给他们搭上话聊起来。

    红袍的是他的主子,他们是来自回纥,要去长安,走到这段山路的时候,遇到山上滚下几块乱石把马车和马都给砸了,马倒是没受大伤,可是伤了腿,就能站那儿,别说跑,走都费劲了。车子一个轱辘也给砸坏了。

    “按说,这也离长安也不算太远了,走一走,后天估计也可以到。只不过,明天我家主子就得去国子监报到啊。”黑袍人叹了口气,对着李光弼父子说道。

    “你们也去国子监!那可真巧了。”李汇神色一亮,有点意外和惊喜的说道。

第五十五章 来国子监报到() 
红袍男子听出这句话似乎有下文,赶紧走近过来,眼神里闪过一丝光芒,反问道,“如何的巧法,难道这位兄台也去国子监读书不成?”

    李汇瞟了一眼李光弼,看他神色如常的样子,便郎朗说道,“在下也正是要去长安国子监报到读书的。”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以后的同窗了啊,幸会,幸会,在下移地健,回纥人氏,今年二十岁。”红袍男子马上言语中透出喜色的自我介绍道,又指了指黑袍男子介绍道,“他叫野狼,是我的贴身…”

    “咳咳咳,我是主子家请来的贴身陪读,或者按照中原的说法,书童?”黑袍男子一声咳嗽打断了移地健的介绍,他似乎还不太习惯中原的语言,一双眼睛转了转,努力找词汇表达。

    野狼?贴身陪读?书童?李光弼和李汇都忍俊不禁,移地健和野狼似乎也发现措辞有点失误,只得讪讪地陪着笑。

    “在下李光弼,这是犬子李汇。二位不嫌弃的话,我们就一同上路吧。汇儿也是初到长安,结识了你们,以后在国子监读书相互也有个照应。”李光弼颇为大方的邀请两位回纥男子一起乘车。

    移地健和野狼相互看了看,又望了一眼损了的车子和受伤的马,眼神中似乎还有一点踌躇。

    “移兄,你们就莫要推辞了,我们一同去,还能一块报到。受伤的马先寄放在周边农户家,待你们安顿好了,再遣人来接它不迟。”李汇怕他们是担心马匹,便给出个办法又邀请道。

    移地健看了一眼野狼,野狼脸色中也看不出啥变化,于是便笑了笑,领着野狼对李光弼父子拱手谢了谢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移兄以后就叫我三郎吧,我在家排行老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我二哥和你一般大呢。”李汇上前简单介绍了自己,就领着移地健去附近找人来照看下受伤的马匹。

    此时,李光弼也招呼大春过来帮忙给移地健主仆搬东西,野狼在原地帮着移开马车。差不多过了半个时辰,处理好后,一行五人这又向着长安上路了。

    到底是人多一些,马车也走得慢,原本计划可以晌午可以赶到的,结果差不多到了太阳落了山才赶到,不过庆幸的是在关城门之前进去了。

    夜色已晚,李光弼他们要去哥舒翰给他介绍的地方投宿,移地健那边也有人给帮忙预定了住宿地方,因此进了城,李汇和移地健约好了明日在国子监碰面之后,两边人便就此别过。

    送走了移地健主仆二人,马车里李光弼突然眯起眼睛对李汇说道,“这个移地健,怕不是普通的回纥富商,野狼更加不是什么普通家丁或者侍从,感觉像是贴身护卫。”

    李汇听了点了点头,也喃喃说道,“父亲也看出来了,我也觉得他们言语中有些闪烁,他们应该是回纥高官或者王族出来的吧。毕竟据闻每年都有不少外族达官贵人的子弟来国子监读书,想必这二人与我们初相识,所以也没敢亮出真实身份吧。”

    “我也如此想,不过今天看来,移地健为人还是真挚,你与他做朋友也无不可。对于他的真实家世,也不要急着去打听,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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